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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户口可以在广西桂林荔浦县考高考
广东户口是可以在广西桂荔浦县参加高考的,但是需要满足广西省的随迁子女高考条件。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以下简称外来人员)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实施细则 。
一、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来人员,可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
(一)外来人员在我区初中学校就读三年( 从考生初中毕业当年的 9 月 30 日往前推算满三年) , 取得我区初中毕业证书,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完整的学籍 ( 从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当年的 9 月 30 日往前推算满三年) , 在我区高中学校实际就读,参加我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毕业会考)截止年度高考报名前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流入地具有 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三年以上(含),不受户籍限制,可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
(二) 外来人员具有我区 高中阶段完整 的学籍( 从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当年的 9 月 30 日往前推算满三年) ,在我区高中学校实际就读,参加我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毕业会考)截止年度高考报名前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应届高中毕业,在我区年度普通高考报名截止之前将户籍迁入我区,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流入地具有 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三年以上(含),可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
(三)外来人员属于历届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历届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作为社会考生报考的,历届生须提供本人的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供我区对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其户籍迁入我区时间满三年(即自迁入之日起至参加普通高考当年的 9 月 30 日止,满三年),并能提供户籍迁入我区以来在我区学习或工作、生活的证明,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流入地具有 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三年以上(含),可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
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的应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 初中毕业后满三年(取得初中毕业证书之日起至当年我区普通高考报名截止之日,满三年),须出具初中毕业证书原件。
2. 至我区普通高考报名截止之日年满 18 周岁,且经流入地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具有高中毕业的知识及能力,达到高中毕业的知识水平,并出具同等学力证明材料。
(四)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引进人 才实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 2005 〕 27 号)精神, 外来人员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我区有效期内的经我区地级市(含)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安部门颁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即人才居住证),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学籍,并取得我区高中毕业证书,不受户籍限制,可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
(五) 外来人员在我区初中学校就读三年( 从考生初中毕业当年的 9 月 30 日往前推算满三年) , 取得我区初中毕业证书,具有我区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完整的学籍( 从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当年的 9 月 30 日往前推算满三年) ,并在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接受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流入地具有 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三年以上(含),不受户籍限制,可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
外来人员具有我区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完整的学籍( 从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当年的 9 月 30 日往前推算满三年) ,并在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接受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在我区年度普通高考报名截止之前将户籍迁入我区,应届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流入地具有 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三年以上(含),可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
(六)外来人员随父亲或母亲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工作调动)等正常迁入我区的,不受学籍、户籍条件的限制,可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
(七)原户籍在我区(以出生后首次户籍登记为准),或出生在我区后户籍迁出又迁回我区,高考报名时户籍在我区的人员,不受学籍限制,可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
二、申报材料
符合广西普通高考条件的外来人员,申请报考时,必须提交的材料:
(一)符合报考条件一的外来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
1. 外来人员在广西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资格审查表。
2. 学生在校实际就读的证明(由就读初中、高中学校提供)。
3. 申请报考的外来人员的广西初中阶段学生学籍登记表、广西初中毕业证书、广西高中阶段学生学籍登记表、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毕业会考)成绩证明、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 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 的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5. 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 具有三年以上(含) 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流入地公安部门制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 居住证》(持证不足三年的还需附流入地公安部门出具的首次在我区申领居住证或暂住证证明)、 房产证、购房合同(附购房发票和完税凭证)、租房合同(附 出租人的房产证和房屋租赁的完税凭证 )等任何一项。
6. 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 具有三年以上(含) 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材料:流入地 工商营业执照、劳动用工合同(附工资证明)、纳税证明、社保证明等任何一项。
(二)符合报考条件二的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1. 外来人员在广西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资格审查表。
2. 学生在校实际就读的证明(由就读高中学校提供)。
3. 申请报考的外来人员的广西高中阶段学生学籍登记表、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毕业会考)成绩、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 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 的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5. 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 具有三年以上(含) 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流入地公安部门制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 居住证》(持证不足三年的还需附流入地公安部门出具的首次在我区申领居住证或暂住证证明)、 房产证、购房合同(附购房发票和完税凭证)、租房合同(附 出租人的房产证和房屋租赁的完税凭证 )等任何一项。
6. 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 具有三年以上(含) 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材料:流入地 工商营业执照、劳动用工合同(附工资证明)、纳税证明、社保证明等任何一项。
(三)符合报考条件三的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1. 外来人员在广西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资格审查表。
2. 申请报考人员的高中毕业证书或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历届生提供)、 初中毕业证书或流入地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等学力证明材料(同等学力人员提供)、 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 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 的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 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 具有三年以上(含) 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流入地公安部门制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 居住证》(持证不足三年的还需附流入地公安部门出具的首次在我区申领居住证或暂住证证明)、 房产证、购房合同(附购房发票和完税凭证)、租房合同(附 出租人的房产证和房屋租赁的完税凭证 )等任何一项。
5. 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 具有三年以上(含) 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材料:流入地 工商营业执照、劳动用工合同(附工资证明)、纳税证明、社保证明等任何一项。
(四)符合报考条件四的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1. 外来人员在广西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资格审查表。
2. 学生在校实际就读的证明(由就读高中学校提供)。
3. 申请报考的外来人员的 广西高中阶段学生学籍登记表或广西高中毕业证书 、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
4. 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 的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5. 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持有广西有效期内的经广西地级市(含)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安部门颁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即人才居住证)。
(五)符合报考条件五的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1. 在我区初中学校就读三年, 取得我区初中毕业证书,具有我区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完整的学籍的外来人员须提供的材料:
( 1 )外来人员在广西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资格审查表。
( 2 ) 学生在校实际就读的证明(由就读初中、中职学校提供)。
( 3 )申请报考的外来人员的广西初中阶段学生学籍登记表、广西初中毕业证书、广西中等职业
教育学校招生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 4 ) 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 的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 5 ) 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 具有三年以上(含) 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流入地公安部门制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 居住证》(持证不足三年的还需附流入地公安部门出具的首次在我区申领居住证或暂住证证明)、 房产证、购房合同(附购房发票和完税凭证)、租房合同(附 出租人的房产证和房屋租赁的完税凭证 )等任何一项。
( 6 ) 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 具有三年以上(含) 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材料:流入地 工商营业执照、劳动用工合同(附工资证明)、纳税证明、社保证明等任何一项。
2. 有 我区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完整的学籍,并在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接受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外来人员须提供的材料:
( 1 ) 外来人员在广西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资格审查表。
( 2 ) 学生在校实际就读的证明(由就读中职学校提供)。
( 3 ) 申请报考的外来人员的广西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 4 )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 的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 5 )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 具有三年以上(含) 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流入地公安部门制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 居住证》(持证不足三年的还需附流入地公安部门出具的首次在我区申领居住证或暂住证证明)、 房产证、购房合同(附购房发票和完税凭证)、租房合同(附 出租人的房产证和房屋租赁的完税凭证 )等任何一项。
( 6 )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 具有三年以上(含) 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材料:流入地 工商营业执照、劳动用工合同(附工资证明)、纳税证明、社保证明等任何一项。
(六)符合报考条件六的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1. 随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军转安置的外来人员须提供的材料:
( 1 ) 外来人员在广西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资格审查表。
( 2 ) 外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 3 )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 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转业证。
2. 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的外来人员须提供的材料:
( 1 ) 外来人员在广西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资格审查表。
( 2 ) 外来人员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 3 )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 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调动文件、调入单位证明。
(七)符合报考条件七的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1. 外来人员在广西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资格审查表。
2. 考生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 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以上材料除《外来人员在广西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资格审查表》须提供原件一式三份和《学生在校实际就读的证明》须提供原件一份外,其余均交验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统一用 A4 纸复印。
三、责任追究
(一) 外来人员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查实后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其学籍:
1. 伪造或者变造学籍、户籍、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暂住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取得报名资格的。
2. 在不同省(区)重复报名或者通过办理非正常学籍、户籍迁移手续取得报名资格的。
3. 未报经招生考试机构审查或者未如实填报《外来人员在广西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资格审查表》的。
4. 其他应当依法追究责任的。
(二)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1. 为考生及考生 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 提供虚假证明、证件、档案等相关材料,使其取得报名考试资格的。
2. 伪造、变造考生档案(含电子档案)的。
3. 擅自更改或者编造、虚报考试成绩、考试数据、信息的。
4. 利用工作便利索贿、受贿、以权徇私的。
5. 组织、参与 “ 高考移民 ” 活动的。
6. 其他应当依法追究责任的。

外地户口在广西参加高考政策
在广西区具有初中三年和高中三年完整学籍的外省考生,需符合的条件如下:
1.不受户籍限制;
2.初中实际就读3年,并且取得初中毕业证;
3.具有高中三年完整学籍,且参加所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会考);
4.其父母(监护人)一方在广西区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三年以上(含)。
在广西区不具有初中三年学籍,但具有高中三年学籍的外省考生,需符合的条件如下:
1.具有高中三年完整学籍,且参加所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会考);
2.应届;
3.高考报名截止之前户籍需迁入广西区;
4.其父母(监护人)一方在广西区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三年以上(含)。
历届高中、中职、具有同等学力人员、社会考生等外省考生,需符合的条件如下:
1.历届高中或中职考生需提供本人学历毕业证书,同等学力人员考生需提供同等学力证明相关材料;
2.户籍迁入广西区满三年;
3.能提供迁入广西区以来在区内学习或工作、生活的证明;
4.其父母(监护人)一方在广西区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三年以上(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
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九条 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等方面的教育,促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推动全民终身学习。

广西单招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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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单招报名条件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户口要求:
(1)具有常住户口。
(2)外来人员,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330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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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外来人员,如上一年度在参加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且能提供上一年度高职单独招生考试结束后到本轮高考报名期间在实际工作(学习)和居住的证明的。
(4)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持有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单招特点:
为探索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突出高职教育特色,完善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机制。单独招生院校可单独或联合组织文化考试。单独招生院校生源范围主要应为其所在省区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也可试点招收部分中职毕业生;单独招生计划纳入各校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
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
广西单招学校推荐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广西唯一一所公办建设类高职院校。
秉承“厚德、励学、敦行”的校训,传承一以贯之的土木工程教育传统,培养了一大批建设工程技术精英。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办学底蕴深厚。学校先后由广西冶金工业职工大学、柳州市工业职工大学等8所学校历经两次合并而来。
学校区位优势突出,办学特色鲜明。学校坐落于西南工业重镇、中国距离东盟最近的工业城市、中国五大汽车城之一、“广西制造”的中心——柳州,共有社湾、官塘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900多亩。学校立足柳州、服务广西、面向东盟和“一带一路”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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