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橘子网小编整理了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招生简章 浙江音乐学院报考政策解读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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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是一所重点音乐院校,具有深厚的音乐文化底蕴和优秀的师资力量。为了培养更多的音乐人才,该学院每年都会面向全国招生。本文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招生简章。
首先,报考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需要具备一定的音乐素养和基础。招生对象为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需要参加我省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并在文化课考试中达到本科线以上的成绩。另外,考生还需要参加音乐专业考试,包括钢琴演奏、声乐演唱、器乐演奏、音乐理论等科目。
其次,考生需要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包括高考成绩单、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等证明材料,还需要提交个人简历、自传、推荐信等材料。在面试前,考生还需要准备一份音乐作品集,包括演奏录像、演唱录音、作曲作品等。
最后,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招生采取多元化录取方式。除了高考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外,还会综合考虑考生的音乐素质、综合素质、文化素质等因素。录取后,学院还会根据考生的不同情况提供不同的优惠政策或奖励措施。
总之,报考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不仅需要具备一定的音乐素养和基础,还需要认真准备申请材料和参加面试。希望有志于音乐事业的考生能够把握机会,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才华,成为优秀的音乐人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音乐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浙江省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阳光工程”,并接受
纪检监察部门、考生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高校全称:浙江音乐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4535
第五条 学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邮政编码310024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学制:按照不同招生模式、专业招考方向,分为两年制、四年制或五年制。
第九条 毕业颁证: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并修满学分,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浙江音乐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浙江音乐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细则》的,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院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各生源省(市、自治区,以下简称“省”)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审议招生简章、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负责学院各类本科招生工作安排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负责学院各类全日制本科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制定并印发各类全日制本科生年度招生工作方案、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和招生章程,组织开展各类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宣传、考试、录取和新生复查等工作。
第十二条 学院成立本科招生工作纪律监督小组,负责对学院招生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学院纪委对本科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的再监督,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面向全国计划招收
音乐表演、音乐学、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舞蹈表演、
舞蹈学、
舞蹈编导、
表演、
艺术与科技8个本科专业,共582人,所有专业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面向浙江省采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方式计划招收舞蹈表演、表演2个本科专业48人,录取原则按照《浙江音乐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规定执行。
面向浙江省选拔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开展“专升本”招生,计划招收音乐表演、舞蹈表演2个本科专业20人,录取原则按照《浙江音乐学院2020年“专升本”招生简章》规定执行。与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联合举办“2020年专升本表演(越剧音乐伴奏)班”,计划招收15 人,录取原则按照《关于浙江音乐学院与浙江艺术职业学院联合举办2020年专升本表演(越剧音乐伴奏)班招生公告》规定执行。
面向港澳台地区计划招收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
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表演5个本科专业10人,录取原则按照《浙江音乐学院2020年港澳台地区本科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面向国际学生招收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4个本科专业的学生,招生计划单列,录取原则按照《浙江音乐学院2020年招收国际学生本科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我院严格执行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在招生总计划数范围内,根据学院专业建设情况和发展需要,经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录取时可将部分专业或招考方向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剂至其他生源充足的专业或招考方向。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我院各招生专业文理兼招,不设选考科目要求,不限男女生录取比例;外语入学考试不限语种,新生入学后,学院公共外语必修课授课语种为
英语。
第十七条 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我院在省级专业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专业校考,考生所报专业(招考方向)属省级专业统考涉及的,考生须获得省级专业统考相应专业合格证或合格证明。省级专业统考未涉及或不要求的专业(招考方向),考生可直接参加专业校考。所有考生均须按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参加考生所在省艺术类高考报名。具体报考政策及办法请考生自行向本人所属省招生主管部门咨询。因考生不符合所在省级专业统考规定,造成我院专业校考成绩无效,进而影响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十八条 我院在国家招生政策指导下,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师范)、舞蹈编导、表演(
音乐剧)、艺术与科技8个本科专业(招考方向),参考生源省份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自主划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海南省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按照标准分计算);所有招生专业均不设文化课成绩单科分数线。
第十九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校考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且专业校考成绩必须合格。
(1)报考我院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方式除外)、舞蹈编导、表演(音乐剧)专业(招考方向),取得我院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后,以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生计划结合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专业校考成绩同分的考生:音乐表演专业依次按《视唱练耳》、《乐理》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依次按《钢琴曲写作》、《四部和声写作》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其中音乐设计与制作方向依次按《歌曲写作》、《面试问答》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舞蹈表演专业中国舞招考方向(“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方式除外)依次按《作品表演》(复试)、《基本功》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舞蹈表演专业芭蕾舞招考方向(“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方式除外)依次按《作品表演》(复试)、《专业技巧及技巧组合》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舞蹈编导专业依次按《命题编舞》、《舞蹈即兴》(复试)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表演(音乐剧)专业依次按《声乐演唱》(复试)、《舞蹈表演》(复试)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报考我院音乐学(师范)、音乐学(音乐理论)、舞蹈学(师范)、艺术与科技专业(招考方向),取得我院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后,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生计划结合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 =(专业校考成绩÷100)×70 +(高考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满分)×30
综合成绩同分的考生:音乐学专业依次按专业校考成绩、《视唱练耳》、《乐理》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舞蹈学(师范)专业依次按专业校考成绩、《作品表演》(复试)、《单一技术技巧》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艺术与科技专业依次按专业校考成绩、《
新媒体艺术作品分析》、《视唱练耳》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二十条 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考生所填报志愿须与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专业或招考方向一致。
第二十一条 浙江省考生,按“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方式招生专业为艺术类第一批提前录取,其他招生专业为艺术类第一批录取;非浙江省考生,按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批次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院按照国家规定和上级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
学费标准:音乐表演专业每生每学年10350元;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表演、艺术与科技专业每生每学年9000元。
住宿费标准:按每生每学年1600元的标准收取。
第二十三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优秀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我院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或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如遇教育部或部分省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院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及各省有关政策为准,制定相应的招生政策,并在学院官网另行公布。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热线:0571-89808080
学院网址:
招办邮箱:zs @zjcm.edu.cn
举报监督电话:0571-89808200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音乐学院2020年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浙江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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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原
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成立于2001年,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为面向全国招生的大学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2014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16年被列为四川省本科院校整体转型发展改革试点院校,并当选为“四川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首届理事单位。
学校地处李白诞生地、中国科技城、四川省第二大城市——绵阳,现有绵阳、梓潼两个校区。学校秉承“给自己一个目标,让生命为她燃烧”的学校精神,弘扬“启迪学生智慧,培养时代需求人才”的办学理念,遵循“立本、务实、创新”的校训,践行“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名校”的办学思路,实施校园学分制,推行“大课堂、大舞台、艺术与科技结合、文化与艺术融合、理论与实践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打造开放式教学空间,培养社会需要的“品德优、基础宽、素质高、能力强、会创新”的应用型、复合型文化艺术人才。
学校以艺术学、文学、管理学、工学、
历史学、
法学为主干学科,形成了多元学科全维度融合的特色教育模式。现开设本科专业38个、专科专业25个,其中
广播电视编导、
环境设计、
文化产业管理3个专业进入四川省高校重点特色专业质量提升计划。学校设有音乐学院、舞蹈学院、戏剧影视学院、
广播电视学院 、新媒体学院、
美术学院、设计学院、中国书法篆刻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文化旅游学院、
文物与博物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国际学院共14个二级学院;建有艺术研究孵化院(中国非物质
文化遗产研究院、王蒙文学艺术馆、文昌文化研究院、巴蜀石窟乐舞艺术研究院),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通过校政、校企、校校合作,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等形式搭建多层次、多角度、有重点的就创业平台,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
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高职称、高素养的教育专家和教师队伍,设有20多个名师工作室。通过 “引进与培养并举”,形成和聚集了一批在国内外有相当知名度的学术教学团队;从行业、企业、社会中引进双师型人才,建成了一支整体水平高、充满活力、具有现代气息,适应当今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的师资队伍。
目前,学校已与海外30多所高校建立了多渠道合作项目,开展了国际冬(夏)令营和学生海外实习活动。分别从美国、意大利、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奥地利、韩国等国家引进长期从事教学的外籍教师上百人,短期交流的专家学者200余人。
学校长期坚持组织师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大赛及重要文化艺术展演活动,先后获奖2000余项;曾获得“中国十大艺术院校”、“中国民办十大知名品牌学院”、四川省旅游“特别贡献单位”、“四川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专业设置科学、时尚,涵盖艺术学、法学、文学、历史学、工学、管理学六大本科学科门类和文化艺术大类、新闻传播大类、财经商贸大类、旅游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等五大专科学科门类,涉及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
民族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材料类、电子信息类、
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
旅游管理类、
艺术设计类、
表演艺术类、广播影视类、金融类、财务
会计类、
市场营销类、
会展类、语言类、
文秘类等二十四个本、专科专业类别。
学生入学后可根据所选修的不同专业,经过系统的专业学习,毕业后可分别从事音乐、
舞蹈教育与表演工作;从事
戏剧影视表演、剧本创作、广播电视编导、
广播电视工程、舞台美术设计及录音、影视
摄影摄像与制作以及播音主持等工作;从事书法、
美术教育、
绘画、摄影、
雕塑和
公共艺术等工作;从事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服装表演与服饰设计和
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等工作;从事与艺术有关的对外
汉语、英语
翻译、文化创意产业及
公共事业管理工作;从事市场营销、物流管理、
会展经济与管理及宝石鉴定及设计工作;从事民族学、艺术理论教育研究、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国学教育和传统美术类的继承与发扬等工作。
一、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
(一)四年制本科
所属二级学院
学制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名称
学费(元/生·年)
专业类别
音乐学院
四年
音乐表演
民族、美声唱法
16000
音乐表演类
流行演唱
器乐
音乐学
音乐学
音乐学类
电子音乐创作与制作
舞蹈学院
舞蹈表演
舞蹈类
舞蹈学
戏剧影视学院
表演
影视表演
戏剧影视表演类
戏剧学
编导类
戏剧影视文学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美术与设计类
录音艺术
录音艺术类
影视摄影与制作
编导类
广播电视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
播音与主持艺术
播音与主持类
新媒体学院
动画
美术与设计类
数字媒体艺术
艺术与科技
设计学院
艺术设计学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美术学院
美术学
绘画
雕塑
摄影
公共艺术
中国书法篆刻学院
书法学
书法学(毛笔)类
2.普通类本科
所属二级学院
学制
专业名称
学费(元/生·年)
专业类别
经济管理学院
四年
市场营销
12000
普通类
文化产业管理
公共事业管理
物流管理
会展经济与管理
文化旅游学院(汤用彤国学院)
汉语国际教育
英语
文物与博物馆学院
民族学
文物与博物馆学
宝石及材料工艺学
广播电视学院
广播电视工程
(二)三年制专科
1.艺术类专科
所属二级学院
学制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名称
学费(元/生·年)
专业类别
音乐学院
三年
音乐表演
民族、美声唱法
14000
音乐表演类
流行演唱
器乐
舞蹈学院
舞蹈表演
舞蹈类
戏剧影视学院
戏剧影视表演
戏剧影视表演类
广播电视学院
播音与主持
播音与主持类
广播电视技术
编导类
影视编导
新媒体学院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美术与设计类
影视动画
设计学院
艺术设计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家具艺术设计
陶瓷设计与工艺
工艺美术品设计
美术学院
摄影摄像技术
2.普通类专科
所属二级学院
学制
专业名称
学费(元/生·年)
专业类别
经济管理学院
三年
金融管理
10000
普通类
财务管理
会计
市场营销
会展策划与管理
老年服务与管理
家政服务与管理
文化旅游学院(汤用彤国学院)
汉语
旅游英语
文秘
新媒体学院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14000
注:招生专业及各专业(方向)招生代号、招生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详见四川省《招生考试报》2020年招生计划合订本;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报名考试资格
符合本年度普通高校报名资格和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等师范学校和技工学校等)的毕业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均可报考对口招生的普通类和艺术类专业。
三、报名
普通类考生报名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
艺术类考生报名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要求,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
(一)文化考试报名
文化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现场确认三个阶段。
考生必须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办理网上报名并缴费,未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持相关证明材料按现场确认工作流程要求完成确认手续,签订《考生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
未到现场完成确认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
(二)专业考试报名
专业考试报名全部在网上进行报名和缴费。
考生须按各类专业统考规定的网上报名、缴费的时间完成报名手续,逾期不再补报。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根据提示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各类专业考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分值、要求及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时间等详见四川省2020年各类专业《招生简介》。
违反以上规定,遗留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
四、考试
普通类专业考生仅参加文化考试,艺术类专业既要参加专业考试,又要参加文化考试。
(一)文化考试
凡报考我院普通、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应按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报考对口招生专业(含艺术)的考生,须参加四川省单独命题的对口招生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对口招生录取时各科成绩均计入考生文化成绩总分。
市场营销、文化产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物流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汉语国际教育、英语、民族学、文物与博物馆学、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广播电视工程本科专业;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金融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市场营销、会展策划与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汉语、旅游英语、文秘专科专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二)专业考试
四川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在四川省招考委的领导下,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分。
报考我院艺术类相关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四川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
各专业(方向)考试成绩均直接认定四川省艺术类统考合格成绩,具体认定成绩项如下:
1.音乐表演本、专科专业
(1)声乐(民族、美声唱法)演唱: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类音乐表演[声乐(民族、美声唱法)]专业统考成绩;
(2)流行演唱: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类音乐表演[声乐(流行演唱)]专业统考成绩;
(3)器乐(钢琴、琵琶、扬琴、柳琴、古筝、古琴、中阮、笙、唢呐、竹笛、二胡、箜篌、双排键电子琴、电子钢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古典萨克斯管、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古典吉他、电吉他、电贝司、民谣吉他、爵士吉他、流行萨克斯管、流行键盘)演奏: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类音乐表演(民乐、钢琴、双排键电子琴、电子钢琴、西洋管乐、西洋弦乐、流行器乐)专业统考成绩;
(4)打击乐(民族打击乐、西洋打击乐、流行打击乐)演奏:①认定音乐表演类音乐表演[打击乐(含西洋打击乐、民族打击乐)]、流行器乐(爵士鼓)专业统考成绩。
2.音乐学本科专业
(1)音乐学:认定四川省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成绩;
(2)电子音乐创作与制作:认定四川省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成绩。
3.舞蹈表演本、专科、舞蹈学本科专业
认定四川省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
4.表演本科专业;戏剧影视表演专科专业
认定四川省戏剧与影视类戏剧影视表演专业统考成绩。
5.戏剧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本科专业;广播电视技术、影视编导专科专业
认定四川省戏剧与影视类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
6.录音艺术本科专业
认定四川省录音艺术类录音艺术专业统考成绩。
7.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播音与主持专科专业
认定四川省戏剧与影视类播音与主持专业统考成绩。
8.美术与设计类本、专科专业
(1)戏剧
影视美术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本科专业:认定四川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执行设计学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2)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本科专业:认定四川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执行美术学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3)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影视动画、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家具艺术设计、陶瓷设计与工艺、
工艺美术品设计、摄影摄像技术专科专业:认定四川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执行美术与设计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9.书法学本科专业
认定四川省书法学(毛笔)专业统考成绩。
五、政考及体检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由各县(市、区)招考办按普通高校招生的规定统一进行。按照艺术类专业的相关要求,对报考美术学类专业、设计学类专业的色觉应进行重点检查,防止弄虚作假。
六、填报志愿
参加全国文化统考的文化类考生和艺术类考生根据自身高考成绩和艺术类专业成绩按要求填报我院本科、高职(专科)层次志愿;文化类考生可填报我院普通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志愿;艺术类考生除可填报我院艺术并轨本科和艺术高职(专科)志愿外,还可填报我院普通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志愿;参加对口招生单独考试的考生,依据我院对口招生计划填报我院志愿。
志愿填报的时间及办法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告。
七、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四川省招考委领导下,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1.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进档考生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如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无其他特别要求,一般按文考位次分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进档考生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高考文化及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如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无其它特别要求,一般按专业位次分(其中编导类本、专科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排序,其中编导类本、专科专业文化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排序)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已录取的考生不得换录。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假期逾期未续假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为了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纸质档案材料管理办法按四川省公布的普通高校2020年的纸质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八、注意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凡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方向)的四川考生,均直接参加四川省艺术专业统考,具体要求请考生直接咨询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二)我院除宝石及材料工艺学专业仅招理科、编导类本、专科专业分文理编制计划外,其余各专业均文、理兼收。
(三)我院除英语专业仅限英语语种外,其余专业应试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须慎重填报志愿。
(四)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四川省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也可登陆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六)本简章仅供四川省内的考生适用,未尽事宜按四川省年度招生工作实施规定执行。解释权归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招生考试院。
以上,就是橘子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招生简章 浙江音乐学院报考政策解读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相关文章关注橘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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