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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航天大学招生条件航天学院招生条件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章程

2024-05-25 19:20:28 | 橘子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工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32010287隶属于:工业与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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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航天大学招生条件航天学院招生条件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章程

航空航天大学招生条件航天学院招生条件

1、北京航空学院招生要求需要符合哪些条件2、航空学校招生要求有哪些3、航空学校招生的要求 北京航空学院招生要求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北京航空学院一般指的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下面是该校的招生要求及录取原则,供大家查阅参考。
北京航空学院招生要求
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社会科学试验班专业只招文科考生。我校英语专业、飞行技术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德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或德语,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均不限制。
除国家特殊要求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除飞行技术专业外,无男女比例限制。
对考生的身体要求,我校在招生及后续专业培养过程中,原则上均参照教育部等有关部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色弱、色盲考生不得报考工科试验班类(医工交叉试验班和设计学类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得报考工科试验班类(计算机拔尖计划专业。
对于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飞行技术专业等特殊类型考生身体条件限制,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当年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
北京航空学院录取政策
2021年,北航在各相关省份实行“服从调剂不退档,志愿之间无级差”政策:北航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下提档不退档,北航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对于个别实行“专业+院校”投档模式的省份,以该省公布的高考投档录取规则为准。其他相关具体录取政策,考生可在填报高考志愿前向我校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组负责人咨询。我校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原则上在录取相关批次和类型考生时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在录取承认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时,根据相关录取批次投档规则,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并分配专业,分配专业时承认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且相关特殊类型加分与政策性加分可以累加。分数相同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若相关批次无同分排序细则,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为三门选考科目总分科目分数排序录取。强基计划、飞行技术等有其他要求的特殊类型考生,上述政策以当年相关类别招生简章规定为准。
航空学校招生要求有哪些
招生要求如下:
1、五官端正,肤色健康,身体健康,身材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2、身高要求:女身高要求160cm-175cm;男身高要求170-185cm;3、体重要求:体重(kg=「身高(cm-110」±「身高(cm-110」×10%;4、视力要求: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斜眼,矫正视力1.0以上;
5、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肤色健康,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6、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不低于5米;7、行走正常无明显的内、外八字;8、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9、无犯罪史,无严重违纪史。
航空学校招生的要求
一、航空学校招生的要求1、五官端正,肤色健康,身体健康,身材体型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大方
2、身高要求:女生身高要求158cm-170cm;男生身高要求168-180cm
3、体重要求:体重(kg=「身高(cm-110」±「身高(cm-110」×10%
4、视力要求: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无斜眼,矫正视力1.0以上
5、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伤疤,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
6、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不低于5米
7、行走正常无明显的内、外八字
8、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
9、无犯罪史,无违法前科,无严重违纪史。
二、中国最好航空院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民航大学北华航天工业学院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西安航空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昌航空大学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桂林航天工业学院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简介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BeihangUniversity简称北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的全国重点大学,位列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入选珠峰计划、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为国际宇航联合会、中欧精英大学联盟、中国西班牙大学联盟、中俄工科大学联盟、中国高校行星科学联盟、中国人工智能教育联席会成员,是全国第一批16所重点高校之一、80年代恢复学位制度后全国第一批设立研究生院的22所高校之一,也是新中国第一所航空航天高等学府。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建于1952年,时名北京航空学院,由当时的清华大学、北洋大学、厦门大学四川大学等八所院校的航空系合并组建,1988年4月改名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1989年成为国家八五期间全国14所重点建设的高校之一,首批进入“211工程”,2001年进入“985工程”,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名单。
截至2018年10月,学校学院路、沙河校区总占地3000多亩;学校下设30个二级学院;有2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4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60个本科专业;有8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有教职工3928人,全日制在校生300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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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章程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公办本科大学,学校创建于1952年,是新中国自己创办的第一批航空高等院校之一,是国家“双一流”和“211工程”建设高校,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英文译名为Nanjing University of Aeronautics and Astronautics,英文缩写为NUAA。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现有力学、控制科学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3个双一流学科。

办学地点:明故宫校区(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29号)、将军路校区(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天目湖校区(常州市溧阳市滨河东路29号)。

第三条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我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及高校专项、国家专项、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飞行员、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 橘子网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选拔。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组,负责研究制定本科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开展本科招生工作,商讨决议本科招生相关事项。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公平,学校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确定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计划。

第九条  学校本科招生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考生也可在学校招生网查询。

第十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要求编制预留计划,预留计划数为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遵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加分政策,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加分,并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认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

第十三条  报考英语、日语、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但考生进校后,除日语专业外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第十四条  飞行技术专业根据委托单位的培养需求只招收男生;根据专业培养特点和行业实际情况,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制与签派)专业建议男生报考,女生慎重报考;其他专业无性别限制。

第十五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同时根据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报考下列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以下补充要求:

飞行技术专业的体检要求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 7013—2017)执行;结合民航专业特点,飞行器适航技术专业、交通运输专业各方向要求肝功能正常、色觉正常,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制与签派)专业还要求考生单眼裸视E字表4.0以上,无语言、发音、听力障碍。

第十六条  我校对进档考生(除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投档成绩安排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或首选科目为历史)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或首选科目为物理)、3+3模式综合改革类(除飞行技术专业)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我校对内蒙古自治区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即首先对已投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进行排序,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除飞行技术专业)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后等额确定招生计划数1:1范围的考生名单,按“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有退档,则对排序在招生计划以外的考生按“分数清”录取规则递补录取。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被调剂专业录取要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我校报考专业要求相一致。学校录取时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

(1)在艺术文理分科的省份只招收艺术文科考生。

(2)凡报考我校音乐表演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或认可的专业考试和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我校不组织校考。

(3)报考音乐表演专业考生按照要求参加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类专业统考并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其所在省份音乐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的情况下,进档后,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排序,根据各省份招生计划择优录取;省级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分高者,高考文化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语文、外语、数学成绩进行录取。

报考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考生按照要求参加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或认可的美术类专业统考并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其所在省份美术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的情况下,进档后,按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加的总分排序,根据各省份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语文、外语、数学成绩进行录取。

(4)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详细要求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公告》。

第十九条  飞行技术专业:

(1)考生年龄要求在16周岁至20周岁(2002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以身份证为准)。

(2)飞行技术专业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广东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湖北省、重庆市、陕西省、上海市、江苏省共十二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科类要求为理科(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学校要求,具体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3)2022年我校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执行,英语单科原始成绩须达到95分(含)以上。对于通过我校组织的初检面试、体检鉴定、心理测试、背景调查均合格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绩和英语单科原始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比较英语、数学、语文、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为三门选考科目总分)分数。具体投档规则以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如遇国家招生政策调整,将另行通知。

(4)有关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详细要求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第二十条  保送生、高校专项、国家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等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我校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我校按照国家规定和江苏省物价局核准标准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学分学费按学生学年实际所修课程的学分数收取。新生入学第一学年初按所学专业学年收费标准预收学费,其中,工科类5800元/生.年,理科类5500元/生.年,文科类5200元/生.年,艺术类6800元/生.年,省优势学科专业上浮10%。在下一学年开学时,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实际所修的学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学费结算,第二学年及以后根据学生选修学分数收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26400元/生.年,国外学费按照国外高校收费标准执行。少数民族预科班在预科阶段的学费按学校现有专业最低学费标准收取,为5200元/生.年。住宿费用区分不同住宿条件为800元—1500元/生.年。

第二十四条  飞行技术专业新生入学后在天目湖校区就读。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生物医学工程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微波毫米波系统与器件技术)、信息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集成电路设计)、飞行器适航技术专业、交通运输专业各方向、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人工智能专业的新生大学一、二年级在天目湖校区就读,三、四年级在将军路校区就读。自动化(航空电子与控制)(中外合作办学)、交通运输(机场运行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新生第一阶段学习地点在天目湖校区,第二阶段学习地点根据培养计划具体安排。

第二十五条  我校建立了“全方位、开放式”的奖助学金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在准确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信息的基础上,建立“贷、奖、助、勤、补、免、减、偿、导”的全方位学生资助体系,按照经济资助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的原则,构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服务系统、就业服务系统、学习服务系统、成才服务系统,全面服务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成才。

第二十六条 我校本科招生咨询电话:4001810287,招生网址:,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025-84891546。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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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北科技大学mba(非全日制)招生简章


2023年河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招生简章已经发布,深空网根据河北科技大学官网发布的《2023年河北科技大学mba(非全日制)招生简章》整理了相关招考信息,供大家参考。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
1、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2、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院校库”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公开)及“院校库”报考须知。
7、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8、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8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9、网上确认求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部门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发布的公告。逾期不再办理。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网上报名信息经考生网上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注意: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对于专科毕业2年以上、本科结业生初试合格后,复试时需另加试两门本学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请咨询相关学院)。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提供准考证明。
(五)我校所有非全日制招生学科、专业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类别选择定向。
(六)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的硕士专业,跨专业报考限电类及数学、物理专业考生。
(七)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代码125100)、公共管理(代码125200)、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八)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院校库”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四、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实际招生规模为准,招生简章提供招生计划仅供参考。
五、考试时间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六、学费及奖助
(一)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费8000元/年,专业型硕士学费7000元/年,艺术学院招收的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学科代码:085507)为中韩联合培养项目,在国内学习期间的学费为34500元/年,在韩国学习期间的学费要根据当时的汇率情况而定,学费约为72000元/年。韩方为每位学生提供10%—50%不等的奖学金(约为7200—36000元人民币),具体奖金数额根据每位学生TOPIK考级情况及每学期的成绩排名而定。工商管理(MBA)(非全日制)学费18000元/年,公共管理(MPA)(非全日制)学费18000元/年,工程管理(MEM)(非全日制)学费14400元/年,其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具体收费标准以物价局备案文件为准。
(二)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可享受:
1.国家助学金,每生6000元/年;
2.学业奖学金,分10000元(比例15%)、6000元(比例30%)、4000元(比例35%)三等;
3.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20000元/人(根据国家下达名额),评审以《河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为准执行;
4.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资助,评审以《河北科技大学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评审与管理办法》为准执行;
5.研究生交流支持,资助以《河北科技大学研究生短期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管理办法》为准执行;
6.研究生学科竞赛支持,资助及奖励以《河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科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为准执行;
7.三助资助,研究生可通过申请担任助研、助教、助管等工作获得资助。
七、招生类别及学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等相关政策文件,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须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以全脱产的方式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可在从事其他职业或社会实践的同时,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或适当延长的修业年限内,以插班学习、自学或阶段性集中授课学习的方式进行非脱产学习。
2023年我校录取的研究生,学制为2.5-3年,修业年限全日制为2—3年,非全日制为2.5—5年。请考生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培养单位招生简章自主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目前已有工作,且又不与工作单位脱离关系的考生报名时务必选择定向。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河北科技大学接受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攻读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不调取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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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计划 202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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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2023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专业、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录取办法等内容,以下是简章内容,供大家参考。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

2023-06-22 08:25:05
河北省专科提前批的条件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章程
河北省专科提前批的条件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章程

常州工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

2024-10-15 04:45:46
202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计划 202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简章
202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计划 202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简章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宏志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关部署,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要求,我校2023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宏志计划,选拔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进一步优化我校招收农村学生的考核方式、提高选拔质量,适当向边远、贫困、民族

2023-06-22 03:34:58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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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MBA研究生报考条件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北航招收2023年学历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23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MBA研究生报考条件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3、国家承认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含)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国家承认的高职

2023-09-01 01:32:50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章程 湖北民航招飞时间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章程 湖北民航招飞时间

2022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章程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公办本科大学,学校创建于1952年,是新中国自己创办的第一批航空高等院校之一,是国家“双一流”和“211工程”建设高校,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

2024-11-29 16:22:59
202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招生计划 202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招生简章
202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招生计划 202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招生简章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2023艺术类招生简章(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2023艺术类报名及考试方式)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2023艺术类招生简章发布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始建于1999年,是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社...更多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2023艺术类招生简章的这个问题,以及大家所关心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2023艺术类报名及考试方式的内容,欢迎大家继续关注我们提供的精

2023-06-26 06:43:18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章程(民航招飞分数线)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章程(民航招飞分数线)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

2024-11-03 19:12:16
北京航天航空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
北京航天航空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MBA研究生报考条件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北航招收2023年学历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23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MBA研究生报考条件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3、国家承认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含)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国家承认的高职

2023-09-02 09:3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