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招生条件(天津音乐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本文目录一览:

2011年表演系的情况无法提前知道,得等到时候发布招生简章才能完全了解
不过你可以参考现有的招生简章,如无意外,变化不会很大,还是很有参考价值的
2009年简章关于表演专业的摘抄
一、招生专业、人数、学费
系别:表演学院
专业:表演
代码:050412
学制:4
学费:10000
人数:75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
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须符合我院专业特点要求:
·报考各专业考生均要求听力正常。
·报考表演专业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佩戴隐形眼镜矫正,新视力表);男身高不低于1.70米,女身高不低于1.60米;无肢体畸形,体表无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
4.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
5.凡报考我院各专业(方向)的考生,请提前向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了解报考艺术院校的有关规定。
6.报考我院考生请注意 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具体规定请考生向所在省招办咨询)。同时还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
7.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符合上述条件,可以报考。
三、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四、专业报名及参加专业考试
(一)专业报名
1.报名时须交验下列材料(材料不齐,不予报名):
·《报名登记表》:全部项目必须如实填写,字迹清楚工整,内容完整、准确。
·提供考生所在省"艺术高考报名证(高考报名号)"的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
·往届毕业生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供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或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生在学证明"原件)。
·现役军人须持大军区级政治部介绍信。
·照片: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半身照2张(报名表1张,准考证1张)。
·如考生已获得"省统考合格证"的,请考生提供"省统考合格证"的复印件。
·报名考试费:初试报名费100元,复试费80元,三试费80元。
·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后,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恕不退还。
·同时兼报其它专业的考生,报考材料请自备两份。
2.考生交验报名材料后,经院、系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发给《专业考试准考证》。
(二)专业考试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专业考试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在专业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可以同时报考我院两个专业(方向),并参加该两个专业(方向)的专业考试。由于所报考专业及方向不同,专业考试的时间、形式、内容、地点可能会不同,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专业考试安排,确认考试内容、地点,准备考试用品及材料,准时参加专业考试。
4.考生可于2009年3月1日以后通过北京
电影学院网站查看"专业考试合格榜"。
(三)考试纪律
报考我院的考生在考试过程中,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北京电影学院考试规定,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考试考生须知》进行处理。
(四)专业考试注意事项:
我院属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和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及专业考试报名。文、理科考生兼招。
文化考试的报名: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报考我院的考生须提前向当地高校招生办公室了解艺术类考生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的报名时间及办法,取得生源所在地的报名证,以免延误。
凡报考我院的考生,除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外,还须按照我院报名考试日程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的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者,由本人持相关材料到我院报名,不接受函报。
五、文化考试
1.我院各专业(方向)按招生计划的2-4倍确定专业考试合格人数。
2.北京电影学院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200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须遵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报名参加文化课考试。
六、关于专业考试安排
(一)专业考试报名地点、时间以及考试时间安排:
系别:表演学院
专业:表 演
报名地点:本院B号表演楼
报名日期:2月1日-4日
考试日期:2月5日起
(二)专业考试内容安排如下
表 演
2月5-8日全天 初试 内容:1.朗诵:(题材不限)每人限3分钟以内
2.集体表演小品练习
2月11-14日全天 复试 内容:1.语言:(限定:小说、散文、电影戏剧独白)限3分钟以内
2.声乐
3.形体
4.表演(命题小品)
2月18-21日全天 三试 内容:1.声乐、形体综合会试
2.台词、表演命题综合考试
3.口试
初试、复试、三试具体安排,请考生务必注意各系当日发布的通知及考场安排。
七、考生注意事项
1、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如进入三试,请自备形体练功服、平底运动鞋。
2.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如遇考试时间与其他院校冲突,我院不予调整。
3.报考表演专业进入三试的考生,须参加专业体检(表演学院自行安排)。
4.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所报专业代码以本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代码为准(填报高考志愿代码为各省自行编制)。有问题请考生向所在省招办咨询。
5.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应将已通过我院专业考试的专业名称(含具体方向)填写在正确位置。
6.同时通过我院二个专业(方向)考试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必须填写清楚自己的第一志愿专业(含具体方向),第二志愿专业(含具体方向)。其最终录取专业以"考生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时的顺序为准。
7.请考生认真填写高考体检表中的每一项,特别是"继往病史"一栏。我院新生入学复查时,如体检结果发现考生提供的"高考体检"信息有误,或发现考生隐瞒病史,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八、录取
我院参考当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制定各专业(方向)录取分数线。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制定的录取分数线后,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按各专业(方向)的具体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各专业录取原则分为: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录取;按专业考试成绩与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排序录取;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录取三种。
表演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录取
表演专业文化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考生均须参加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文化课考试,凡有科目缺考者(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均视为缺考),一律不予录取。
同等成绩下,优先照顾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西部省份的考生和归侨、华侨以及台湾省籍考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有特殊贡献的优秀青年。
九、学费、毕业证书及就业
1.学费等有关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上级新颁布的文件规定执行。
2.学院实行奖学金、勤工助学等制度,并可协助学生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关问题可以向我院学生处咨询,电话:010-82283355)。
3.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电影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北京电影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4.毕业生可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学院推荐,自主择业。
十、 其它
1.考生报名、赴考往返路费和食宿自理。
2.新生入学进行体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院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校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三个月内对新生报考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有伪造学历、隐瞒病史、考试作弊行为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3.新生入学后外语一律学习
英语。
十一、联系信息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 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8
招生咨询电话:(010)82048291
招生监察电话:(010)82044801 电子邮件:admit@bfa.edu.cn
乘车路线:从西直门乘375路公共汽车"蓟门桥北"站下车。从西客站乘21路公共汽车"蓟门桥北"站下车。
另外乘运通103、304、323快、490、498、658、671、691、743、836路公共汽车"蓟门桥北"站下车。
地铁10号线"西土城站"C出口往南500米。
学院网址:
注:本《北京电影学院2009年本科招生简章》(含《报名登记表》)每份工本费10元,另有《北京电影学院专业介绍及考试辅导》每本工本费15元,邮购请另付邮资。为确保考生能够尽快收到索购的招生资料,请考生上我院校园网
"招生信息一栏中"详细查看邮寄办法。
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办公室
2008年12月
2009年北京电影学院本科录取原则
关于表演系的摘抄
表演(表演)
文科分数线:275
理科分数线:275
具体要求:文化课成绩达到北京地区艺术类理科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008年北京电影学院本科录取原则
关于表演系的摘抄
表演(表演)
文科分数线:250
理科分数线:250
具体要求: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理科均为25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007年北京电影学院本科录取原则
关于表演系的摘抄
表演(表演)
文科分数线:291
理科分数线:286
具体要求:达到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分数线后,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天津音乐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
音乐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硕士、本科
(四)学校代码:10072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57号(北院),天津市河东区十四经路9号(南院)。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音乐学院始建于1958年10月,经过60多年的建设,已经发展成为北方地区培养音乐、舞蹈、戏剧、影视专门人才的重要高等
艺术教育学府。学院遵循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传承与创新、社会服务职能。学院坚持高水平、有特色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国家和地区经济文化发展需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音乐艺术专门人才。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院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工作。
第六条 招生领导小组下设督查组是招生工作的监察机构,对招生工作全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院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确定招生专业、规模。
第八条 学院是独立设置艺术院校,不做分省计划。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面向全国的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学院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招生专业(类)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院官方网站公示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院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投档规则及录取办法,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专业录取以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择优录取,自觉接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和
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十一条 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的院校之一,根据前款规定,按照学院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录取。文化课成绩不分文科、理科,不含各类录取政策加分。
第十二条 经政审体检合格,音乐学专业(包括音乐学理论、
音乐教育、音乐商务与音乐传媒和音乐批评招考方向),校考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课(750分满分)成绩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专业在文化课成绩(750分满分)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校考专业各招考方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所有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总成绩均按照750分计算。录取排名末位同分者,依据校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三条 考生须按照本省要求参加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统考,成绩合格方可报名参加我院专业考试。省统考类别与我院专业未对应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我院。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者方可填报志愿报考我院。
第十四条 学院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院各专业学习的身体条件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学院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十六条 学院年度招生专业和专业考试内容通过招生简章发布。
第十七条 学院接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
第十八条 咨询、联系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E-mail:zsb@tjcm.edu.cn
电话:022-24160044(兼传真)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十四经路9号
邮编:300171
学校:
监督电话:022-24319205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十九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根据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应征入伍的新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相关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请假期限一般不超过15天。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报到时,学院依照《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者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天津音乐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对新生进行专业水平复查,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交有关部门查究。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每学期办理学生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依据《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天津音乐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暂缓注册或不予注册。学生在学习期间,学院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学生转专业,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天津音乐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新生一律缴费上学,本科学费标准:
艺术与科技专业12000元/学年,其他专业15000元/学年。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对品学兼优学生进行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按照高等学校学生资助相关政策及我院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生活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本市市区学生实行走读,本市郊县及外省市学生提供住宿,收取住宿费。住宿费标准:1000元/生/学年。
第二十四条 学生入学后使用的乐器除大型乐器、钢琴、竖琴外均应自备,确有困难者可向学院申请租赁。
第二十五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音乐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我院学位相关规定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只适用于本年度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天津音乐学院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我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咨询内容仅供考生和家长参考,不属于学院录取的。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天津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橘子网
2010艺术类招生简章哪儿有
橘子网(https://www.tiejuzi.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2010艺术类招生简章哪儿有的相关内容。
2010艺术类招生简章北京电影学院是中国电影人才的摇篮,是目前中国高等艺术院校中唯一的电影专业院校,在国内电影教育界和文化艺术界享有盛誉,也是世界著名的电影艺术高等学府。我院以优良的教学传统,雄厚的师资力量,齐全的系科专业,完善的教学设备以及规范的教学秩序,成为中国培养电影艺术创作、管理及理论研究人才的重要基地。2010年我院本科计划招生439名(无分省计划),各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含华侨、港澳台地区)。为支持内蒙古自治区少数民族电影事业的发展,我院2010年面向内蒙古自治区招收定向本科生14名(具体简章、报名、考试时间等详细事宜请于2010年1月中旬以后咨询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民族文化大区领导小组办公室)。2010年我院本科共计招生453名。具体计划如下:
一、招生专业、人数及学费
注:
录音艺术专业录音艺术方向招收计划为:男8名,女7名;(不含内蒙古自治区定向生)
录音艺术专业音乐录音方向招收计划为:男6名,女6名。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电影(电视)管理方向招收计划为:男18名,女17名;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院线经营管理方向招收计划为:男17名,女18名。
动画专业动画艺术方向招收计划为:男8名,女7名(不含内蒙古自治区定向生);其它各方向招生计划均为:男、女各占50%;
摄影专业摄影多媒体影像创作方向招收计划为10名,其中在符合我院录取原则的基础上,北京地区生源计划招生不少于4名。该专业女生录取总数不超过5名。
摄影专业摄影
电影制作方向:女生录取总数不超过5名。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须符合我院专业特点要求:
l报考各专业考生均要求听力正常。
l报考表演专业(含相声、喜剧表演班)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佩戴隐形眼镜矫正,新视力表);男身高不低于1.72米,女身高不低于1.60米;无肢体畸形,体表无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
l报考摄影专业各方向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矫正,新视力表),且无色盲、色弱。
l报考动画专业、
美术专业各方向的考生,均要求无色盲、色弱。
l报考导演专业、录音专业各方向的考生,均要求无色盲。
4.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符合上述条件,可以报考。
5.符合上述条件,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可以报考。
6.凡报考我院各专业方向的考生,请提前向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了解报考艺术院校的有关规定。
7.报考我院考生请注意: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具体规定请考生向所在省招办咨询)。
我院属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和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及专业考试报名。文、理科考生兼招。
三、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四、专业报名及专业考试
2010年报考我院摄影系各专业方向,录音系各专业方向的考生采取网上报名加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
2010年我院动画专业各方向的专业报名、考试除北京地区考点之外,增设上海地区考点。
2010年报考我院(除摄影系、录音系)其它各系(二级学院)各专业方向的考生仍采取考生填写报名表,持"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我院指定现场报名,不接受函报。
(一)专业报名
1.报考我院各专业方向(含上海地区考点)的考生,现场报名(确认)时均须交验下列材料。网上报名考生现场确认时仅需提供②③④⑥项材料即可,材料不齐,不予报名及确认。
①《报名登记表》:全部项目必须如实填写,字迹清楚工整,内容完整、准确并签署考生姓名。
②考生所在省"艺术高考报名证(含有高考报名号)"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为正、反面,且须复印在A4纸一面上)。
④现役军人须持大军区级政治部介绍信。
⑤照片:近期同底版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报名表1张,准考证1张)。
⑥报名考试费:初试报名费100元,复试费80元,三试费80元。
上海考点的考生全部参加初试、复试、三试的考试,所以考生须一次性缴纳考试费260元。
⑦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后,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恕不退还。
2.考生交验报名材料,经院、系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后,发给《专业考试准考证》。
3.如考生同时欲参加其它专业的报名,还须按"专业报名"一项"须交验下列材料"中的要求准备所有报名材料参加现场报名。
4.报考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电影(电视)管理方向、院线经营管理方向的考生,两个方向间不得同时兼报。
5.报考摄影专业图片摄影方向、商业摄影方向、媒体影像制作方向的考生,三个方向间不得同时兼报。
6.报考动画专业
漫画方向、动画艺术方向、电脑动画方向、
游戏设计方向的考生,四个方向间考生只允许兼报其中两个方向。
如同时参加北京、上海两考点的考生,不得重复报考同一个方向。例:考生报名参加了上海地区考点的漫画方向同时兼报了动画艺术方向,那么该考生在北京地区考点只能参加电脑动画方向同时兼报游戏方向的报名和考试。
7.关于网上报名
l网上报名起止时间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2月20日止。逾期不再补报,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l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2010年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简章》,了解报考信息以及网上报名说明,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l考生网上报名时需上传考生近期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电子版(20K以内)。请在网报前准备好。
l考生确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后,切记将自己报名时申请的"报名号"牢记。
l报名网址: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所有参加网上报名的考生,必须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到我院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现场确认程序:报考材料审核→交费→打印考生信息、准考证→签字确认,交表→准考证盖章。
(二)专业考试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卡)和《专业考试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在专业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可以同时报考我院两个专业方向,并参加该两个专业方向的专业考试。由于所报考专业及方向不同,专业考试的时间、形式、内容、地点会不同,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专业考试安排,确认考试内容、地点,准备考试用品及材料,按时参加专业考试。
3.同时报考动画两个专业方向的考生请注意:
l初试科目《速写、默写》。各方向考生只参加一场《速写、默写》考试,成绩共用。兼报的考生按:漫画-动画艺术-电脑动画-游戏设计的优先顺序,只以一个方向的考号参加《速写、默写》的考试。
例如:兼报漫画和动画艺术的考生只以漫画方向的考号参加《速写、默写》的考试;
兼报动画艺术和游戏设计的考生只以动画艺术方向的考号参加《速写、默写》的考试。
l同时报考电脑动画和游戏设计两个方向的考生,复试中笔试科目《计算机基础》,只参加电脑动画方向一场考试即可,成绩共用。
4.考场安排:各专业的初试、复试、三试具体安排,请考生务必注意各系发布的通知以及在学院指定"发榜处"公布的考场安排。
上海考点专业考试的安排,以报名时发放的《专业考试准考证》时间安排为准。上海考点不阅卷、不单独公布结果,试卷统一带回本院,与北京地区考点试卷一起评判。
5.考试纪律:报考我院的考生在参加专业考试过程中,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北京电影学院考试规定,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考试考生须知》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
6.我院各专业方向(含上海考点)专业考试合格人数的确定,按教育部规定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考生可于2010年3月20日通过北京电影学院网站查看"专业考试合格榜"的具体发榜时间。
五、文化考试
1.北京电影学院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须遵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报名参加文化课考试。
2.文化考试的报名: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报考我院的考生须提前向当地高校招生办公室了解艺术类考生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的报名时间及办法,取得生源所在地的高考报名证,以免延误。
以上就是橘子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内容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橘子网。更多相关文章关注橘子网:
www.tiejuzi.com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