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演艺学院招生有什么条件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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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表演系的情况无法提前知道,得等到时候发布招生简章才能完全了解
不过你可以参考现有的招生简章,如无意外,变化不会很大,还是很有参考价值的
2009年简章关于表演专业的摘抄
一、招生专业、人数、学费
系别:表演学院
专业:表演
代码:050412
学制:4
学费:10000
人数:75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
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须符合我院专业特点要求:
·报考各专业考生均要求听力正常。
·报考表演专业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佩戴隐形眼镜矫正,新视力表);男身高不低于1.70米,女身高不低于1.60米;无肢体畸形,体表无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
4.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
5.凡报考我院各专业(方向)的考生,请提前向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了解报考艺术院校的有关规定。
6.报考我院考生请注意 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具体规定请考生向所在省招办咨询)。同时还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
7.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符合上述条件,可以报考。
三、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四、专业报名及参加专业考试
(一)专业报名
1.报名时须交验下列材料(材料不齐,不予报名):
·《报名登记表》:全部项目必须如实填写,字迹清楚工整,内容完整、准确。
·提供考生所在省"艺术高考报名证(高考报名号)"的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
·往届毕业生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供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或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生在学证明"原件)。
·现役军人须持大军区级政治部介绍信。
·照片: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半身照2张(报名表1张,准考证1张)。
·如考生已获得"省统考合格证"的,请考生提供"省统考合格证"的复印件。
·报名考试费:初试报名费100元,复试费80元,三试费80元。
·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后,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恕不退还。
·同时兼报其它专业的考生,报考材料请自备两份。
2.考生交验报名材料后,经院、系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发给《专业考试准考证》。
(二)专业考试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专业考试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在专业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可以同时报考我院两个专业(方向),并参加该两个专业(方向)的专业考试。由于所报考专业及方向不同,专业考试的时间、形式、内容、地点可能会不同,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专业考试安排,确认考试内容、地点,准备考试用品及材料,准时参加专业考试。
4.考生可于2009年3月1日以后通过北京
电影学院网站查看"专业考试合格榜"。
(三)考试纪律
报考我院的考生在考试过程中,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北京电影学院考试规定,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考试考生须知》进行处理。
(四)专业考试注意事项:
我院属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和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及专业考试报名。文、理科考生兼招。
文化考试的报名: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报考我院的考生须提前向当地高校招生办公室了解艺术类考生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的报名时间及办法,取得生源所在地的报名证,以免延误。
凡报考我院的考生,除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外,还须按照我院报名考试日程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的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者,由本人持相关材料到我院报名,不接受函报。
五、文化考试
1.我院各专业(方向)按招生计划的2-4倍确定专业考试合格人数。
2.北京电影学院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200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须遵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报名参加文化课考试。
六、关于专业考试安排
(一)专业考试报名地点、时间以及考试时间安排:
系别:表演学院
专业:表 演
报名地点:本院B号表演楼
报名日期:2月1日-4日
考试日期:2月5日起
(二)专业考试内容安排如下
表 演
2月5-8日全天 初试 内容:1.朗诵:(题材不限)每人限3分钟以内
2.集体表演小品练习
2月11-14日全天 复试 内容:1.语言:(限定:小说、散文、电影戏剧独白)限3分钟以内
2.声乐
3.形体
4.表演(命题小品)
2月18-21日全天 三试 内容:1.声乐、形体综合会试
2.台词、表演命题综合考试
3.口试
初试、复试、三试具体安排,请考生务必注意各系当日发布的通知及考场安排。
七、考生注意事项
1、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如进入三试,请自备形体练功服、平底运动鞋。
2.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如遇考试时间与其他院校冲突,我院不予调整。
3.报考表演专业进入三试的考生,须参加专业体检(表演学院自行安排)。
4.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所报专业代码以本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代码为准(填报高考志愿代码为各省自行编制)。有问题请考生向所在省招办咨询。
5.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应将已通过我院专业考试的专业名称(含具体方向)填写在正确位置。
6.同时通过我院二个专业(方向)考试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必须填写清楚自己的第一志愿专业(含具体方向),第二志愿专业(含具体方向)。其最终录取专业以"考生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时的顺序为准。
7.请考生认真填写高考体检表中的每一项,特别是"继往病史"一栏。我院新生入学复查时,如体检结果发现考生提供的"高考体检"信息有误,或发现考生隐瞒病史,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八、录取
我院参考当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制定各专业(方向)录取分数线。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制定的录取分数线后,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按各专业(方向)的具体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各专业录取原则分为: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录取;按专业考试成绩与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排序录取;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录取三种。
表演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录取
表演专业文化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考生均须参加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文化课考试,凡有科目缺考者(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均视为缺考),一律不予录取。
同等成绩下,优先照顾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西部省份的考生和归侨、华侨以及台湾省籍考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有特殊贡献的优秀青年。
九、学费、毕业证书及就业
1.学费等有关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上级新颁布的文件规定执行。
2.学院实行奖学金、勤工助学等制度,并可协助学生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关问题可以向我院学生处咨询,电话:010-82283355)。
3.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电影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北京电影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4.毕业生可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学院推荐,自主择业。
十、 其它
1.考生报名、赴考往返路费和食宿自理。
2.新生入学进行体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院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校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三个月内对新生报考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有伪造学历、隐瞒病史、考试作弊行为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3.新生入学后外语一律学习
英语。
十一、联系信息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 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8
招生咨询电话:(010)82048291
招生监察电话:(010)82044801 电子邮件:admit@bfa.edu.cn
乘车路线:从西直门乘375路公共汽车"蓟门桥北"站下车。从西客站乘21路公共汽车"蓟门桥北"站下车。
另外乘运通103、304、323快、490、498、658、671、691、743、836路公共汽车"蓟门桥北"站下车。
地铁10号线"西土城站"C出口往南500米。
学院网址:
注:本《北京电影学院2009年本科招生简章》(含《报名登记表》)每份工本费10元,另有《北京电影学院专业介绍及考试辅导》每本工本费15元,邮购请另付邮资。为确保考生能够尽快收到索购的招生资料,请考生上我院校园网
"招生信息一栏中"详细查看邮寄办法。
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办公室
2008年12月
2009年北京电影学院本科录取原则
关于表演系的摘抄
表演(表演)
文科分数线:275
理科分数线:275
具体要求:文化课成绩达到北京地区艺术类理科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008年北京电影学院本科录取原则
关于表演系的摘抄
表演(表演)
文科分数线:250
理科分数线:250
具体要求: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理科均为25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007年北京电影学院本科录取原则
关于表演系的摘抄
表演(表演)
文科分数线:291
理科分数线:286
具体要求:达到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分数线后,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橘子网
演艺学院招生有什么条件吗?
一、招生专业、人数、学费
系别:表演学院
专业:表演
代码:050412
学制:4
学费:10000
人数:75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须符合我院专业特点要求:
·报考各专业考生均要求听力正常。
·报考表演专业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佩戴隐形眼镜矫正,新视力表);男身高不低于1.70米,女身高不低于1.60米;无肢体畸形,体表无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
4.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
5.凡报考我院各专业(方向)的考生,请提前向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了解报考艺术院校的有关规定。
6.报考我院考生请注意 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具体规定请考生向所在省招办咨询)。同时还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
7.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符合上述条件,可以报考。
三、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四、专业报名及参加专业考试
(一)专业报名
1.报名时须交验下列材料(材料不齐,不予报名):
·《报名登记表》:全部项目必须如实填写,字迹清楚工整,内容完整、准确。
·提供考生所在省"艺术高考报名证(高考报名号)"的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
·往届毕业生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供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或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生在学证明"原件)。
·现役军人须持大军区级政治部介绍信。
·照片: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半身照2张(报名表1张,准考证1张)。
·如考生已获得"省统考合格证"的,请考生提供"省统考合格证"的复印件。
·报名考试费:初试报名费100元,复试费80元,三试费80元。
·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后,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恕不退还。
·同时兼报其它专业的考生,报考材料请自备两份。
2.考生交验报名材料后,经院、系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发给《专业考试准考证》。
(二)专业考试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专业考试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在专业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可以同时报考我院两个专业(方向),并参加该两个专业(方向)的专业考试。由于所报考专业及方向不同,专业考试的时间、形式、内容、地点可能会不同,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专业考试安排,确认考试内容、地点,准备考试用品及材料,准时参加专业考试。
4.考生可于2009年3月1日以后通过北京电影学院网站查看"专业考试合格榜"。
(三)考试纪律
报考我院的考生在考试过程中,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北京电影学院考试规定,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考试考生须知》进行处理。
(四)专业考试注意事项:
我院属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和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及专业考试报名。文、理科考生兼招。
文化考试的报名: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报考我院的考生须提前向当地高校招生办公室了解艺术类考生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的报名时间及办法,取得生源所在地的报名证,以免延误。
凡报考我院的考生,除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外,还须按照我院报名考试日程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的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者,由本人持相关材料到我院报名,不接受函报。
五、文化考试
1.我院各专业(方向)按招生计划的2-4倍确定专业考试合格人数。
2.北京电影学院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200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须遵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报名参加文化课考试。
六、关于专业考试安排
(一)专业考试报名地点、时间以及考试时间安排:
系别:表演学院
专业:表 演
报名地点:本院B号表演楼
报名日期:2月1日-4日
考试日期:2月5日起
(二)专业考试内容安排如下
表 演
2月5-8日全天 初试 内容:1.朗诵:(题材不限)每人限3分钟以内
2.集体表演小品练习
2月11-14日全天 复试 内容:1.语言:(限定:小说、散文、电影戏剧独白)限3分钟以内
2.声乐
3.形体
4.表演(命题小品)
2月18-21日全天 三试 内容:1.声乐、形体综合会试
2.台词、表演命题综合考试
3.口试
初试、复试、三试具体安排,请考生务必注意各系当日发布的通知及考场安排。
七、考生注意事项
1、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如进入三试,请自备形体练功服、平底运动鞋。
2.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如遇考试时间与其他院校冲突,我院不予调整。
3.报考表演专业进入三试的考生,须参加专业体检(表演学院自行安排)。
4.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所报专业代码以本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代码为准(填报高考志愿代码为各省自行编制)。有问题请考生向所在省招办咨询。
5.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应将已通过我院专业考试的专业名称(含具体方向)填写在正确位置。
6.同时通过我院二个专业(方向)考试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必须填写清楚自己的第一志愿专业(含具体方向),第二志愿专业(含具体方向)。其最终录取专业以"考生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时的顺序为准。
7.请考生认真填写高考体检表中的每一项,特别是"继往病史"一栏。我院新生入学复查时,如体检结果发现考生提供的"高考体检"信息有误,或发现考生隐瞒病史,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八、录取
我院参考当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制定各专业(方向)录取分数线。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制定的录取分数线后,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按各专业(方向)的具体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各专业录取原则分为: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录取;按专业考试成绩与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排序录取;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录取三种。
表演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录取
表演专业文化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考生均须参加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文化课考试,凡有科目缺考者(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均视为缺考),一律不予录取。
同等成绩下,优先照顾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西部省份的考生和归侨、华侨以及台湾省籍考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有特殊贡献的优秀青年。
九、学费、毕业证书及就业
1.学费等有关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上级新颁布的文件规定执行。
2.学院实行奖学金、勤工助学等制度,并可协助学生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关问题可以向我院学生处咨询,电话:010-82283355)。
3.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电影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北京电影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4.毕业生可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学院推荐,自主择业。
十、 其它
1.考生报名、赴考往返路费和食宿自理。
2.新生入学进行体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院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校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三个月内对新生报考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有伪造学历、隐瞒病史、考试作弊行为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3.新生入学后外语一律学习英语。

一、学校简介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是我国最早建立的以培养职业教育师资为主要任务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2012年,国家教育部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7年,进入天津市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行列,被誉为“中国培养职教师资的摇篮”。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49个,其中国家优势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天津市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8个、天津市应用型专业建设项目12个。专业涵盖工学、教育学、理学、管理学、
经济学、文学、艺术学7个学科门类,拥有省部级重点学科5个、省部级重点(培育)学科2个;拥有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0个、同等学力硕士学位专业5个。
学校坚持“动手动脑、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在全国首创“实行‘双证书’制,培养‘一体化’职教师资”的人才培养新模式,以及“本科+技师”高等技术应用人才培养新模式,两次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近五年,学生在各类科技竞赛中共获国家级奖55项,省部级奖756项。2017年度,学校在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中,排名第66位。
目前,学校已培养6万余名高素质的职教师资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毕业生因较强的岗位适应能力及突出的动手能力受到各用人单位的高度赞誉,就业率一直保持天津市高校前列,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和“天津市创新创业与就业工作示范校10强”殊荣。
二、专业介绍
艺术与科技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人文社会科学素养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掌握艺术与民航服务理论知识和能力,能够在航空领域从事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的高端应用型人才。
核心课程:民用航空服务礼仪、简明中国民航发展史、民航服务英语、民用航空航线&CIQ、民用航空服务与操作、民用航空安全管理、中国主要旅游客源国与目的地国概况、民用航空客舱服务模拟、民用航空地面服务与管理、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民用航空地面服务模拟、民航服务心理与实务。
就业方向:毕业生可以从事航空服务专业的设计、组织,在国内各大机场、国内外各大航空公司、地方航空公司、民营航空公司等从事管理和服务工作。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三、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学费(元)
计划
招生省份
招生科类
省统考类别
艺术与科技
12000
60
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江西、山东、广东、重庆、四川、贵州
艺术(文理兼收)
无省级统考
河南
艺术(文理兼收)
表演类
吉林、陕西
艺术(文)
无省级统考
招生计划数为指导性计划,最终招生计划将根据校考考生人数酌情调整。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参照艺术类专业考试后合格考生分布情况编制分省招生计划,计划编制时间及要求按教育部有关文件办法执行。
四、报名条件及要求
1.报名条件
(1)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和艺术类专业报考政策。
(2)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8年9月1日后出生)的未婚青年。
(3)男生身高174-184cm,体重为:(身高-105)±(身高-105)╳5% kg。女生身高 164-174cm,体重为:(身高-110)±(身高-110)╳5% kg。双眼矫正视力(C 字表)不低于4.8。
(4)面部、颈部、四肢及其它部位无明显疤痕。
(5)无色盲、色弱,嗅觉、听力正常。
(6)若本专业属于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统考类别范围内的,必须取得该类别省统考合格资格。
2.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3日8:00-17日16:00
(2)报名方式:考生通过小艺帮APP(下载地址:
)进行报名,并通过支付宝或微信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考试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五、考试时间、形式及内容
1.考试时间:2020年4月14日8:00-17日20:00
2.考试形式:考生通过小艺帮APP进行考试。考生可按照系统提示先进行模拟考试,再参加正式考试。
3.考试科目(满分400分):
(1)中英文朗诵(满分100分)
(2)形体测试(满分100分)
(3)泳装表演展示(满分100分)
(4)才艺展示(满分100分)
4.考试要求
(1)考生应在考试前签订考试承诺书,严格按照考试系统的提示和要求录制视频,对视频的真实性负责。视频拍摄过程中,考生不能离开画面,考试视频不得编辑,考试着装、考试视频录制背景严禁出现考生姓名、生源地、考生号、身份证号、就读中学、培训机构等信息,否则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报考资格。。
(2)才艺展示环节所需音乐伴奏和道具等均由考生自备。
(3)考生在考试前应确认小艺帮APP为当前最新版本。
5.专业考试合格人数为招生计划数的4倍左右。考生可以在5月中旬通过小艺帮APP查询专业考试成绩,我校不再另行发放纸质合格证。
六、录取原则
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提供的报考我校的考生名单,在德、智、体全面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1.我校只录取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2. 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次类推。
3.专业志愿录取时,对进档考生不分文理统一按校考专业成绩排队,以校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者。
4.我校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七、复查
新生入学报到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工作。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进行专门调查。一经查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依规坚决取消新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八、附则
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本简章由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简章未涉及到的有关政策按教育部有关政策执行。
九、联系方式
电 话:400-022-9678
E-Mail:tutezsb@tute.edu.cn
网 址:
www.tute.edu.cn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
邮 编:300222
微信公众号:天职师大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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