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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内本科院校排名表(浙江外国语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2024-05-30 13:17:43 | 橘子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33014275隶属于:——
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浙江省内本科院校排名表(浙江外国语学院报考政策解读)相关的问题,今天,橘子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浙江省内本科院校排名表(浙江外国语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浙江省内本科院校排名表

浙江省内本科院校排名表:

1、浙江大学

简称“浙大”,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位列国家“双一流”、“211工程”、“985工程”。学校设有紫金港、玉泉、西溪、华家池、之江、舟山、海宁、宁波等8个校区;设有7个学部、37个专业学院(系)、1个工程师学院、2个中外合作办学学院、7家附属医院;占地面积6223440平方米。2022年校友会排名,全国第4名,省内排名:第1名。

2、宁波大学

简称“宁大”,坐落于浙江省宁波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浙江省人民政府、宁波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国家海洋局、宁波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8513名,各类研究生9919名(含留学研究生195名),国际学生1741名(其中学历生1603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13327名。2022年校友会排名,全国第66名,省内排名:第2名。 橘子网

3、浙江工业大学

简称浙工大,主校区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是教育部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的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国家“2011计划”首批牵头高校,入选“111计划”。设有朝晖、屏峰、莫干山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3365亩,设有26个二级学院1个部,另举办1个独立学院。2022年校友会排名,全国第78名,省内排名:第3名。

4、浙江师范大学

位于浙江省金华市,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是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入选国家“111计划”。设有金华(校本部)、杭州(文二校区、萧山校区)、兰溪3个校区,20个学院(含独立学院)组成;有全日制本(专)科生28000余人(含独立学院)。2022年校友会排名,全国第81名,省内排名:第4名。

5、浙江工商大学

简称“浙商大”(ZJSU),坐落于浙江省杭州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的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学校由下沙、教工路和桐庐3个校区组成,占地182.67万平方米;设有30个二级学院(部、中心、研究院),开办本科专业71个。2022年校友会排名,全国第115名,省内排名:第5名。

浙江省内本科院校排名表(浙江外国语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浙江外国语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浙江外国语学院章程》,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外国语学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生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国标码和全称:14275、浙江外国语学院。

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外国语学院。

第八条 办学地点: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99号(邮编:310023)。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设立全日制学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生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并对招生过程中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条 学校全日制学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普通生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面向浙江、安徽、山东、江苏、福建、江西、山西、甘肃、广西、河北、河南、四川、贵州、西藏、新疆、云南16省(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四条 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第十六条 对有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考生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对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的专业,考生在报考时不受科目限制(只限有选考科目要求省份的考生)。

第十七条 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英语类及全英教学类专业只招收高考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

第二十条 凡报考本科英语(师范、非师范)、商务英语翻译专业的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120分;凡报考本科国际经济与贸易(全英教学)、旅游管理(全英教学)专业的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110分。以上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自治区)高考实际英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如遇英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时,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英语单科成绩要求做出适当微调。

第二十一条 学校非外语类专业的公共外语为英语、日语西班牙语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办法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浙江外国语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按照《浙江外国语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对华侨港澳台考生的招生录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免试招收台湾生按照《浙江外国语学院2020年免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转专业。

第二十九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查询。

第五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三十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按年度结算。

第三十二条 学生住宿费根据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按有关规定,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其他社会奖学金等。

第三十四条 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设“绿色通道”,根据国家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99号

邮编:310023

联系部门:浙江外国语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1-88213107

传真:0571-88219311

监督及申诉电话:0571-88219523

招生网址:

微信公众号:ZISUZSB

新浪微博号:浙外招生办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浙江外国语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浙江省内本科院校排名表(浙江外国语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浙江都有啥大学

橘子网(https://www.tiejuzi.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浙江都有啥大学的相关内容。

1、浙江大学

浙江大学(Zhejiang University),简称“浙大”,学校前身是创立于1897年求是书院,为中国人自己最早创办的新式高等学校之一,1928年定名国立浙江大学。1937年举校西迁,在遵义、湄潭等地办学,1946年秋回迁杭州。1952年浙江大学部分系科转入中国科学院和其他高校,主体部分在杭州重组为若干所院校,后分别发展为原浙江大学、杭州大学、浙江农业大学和浙江医科大学。1998年,同根同源的四校实现合并,组建了新的浙江大学。

截至2020年8月,学校有紫金港、玉泉、西溪、华家池、之江、舟山、海宁、宁波等8个校区;设有7个学部、37个专业学院(系)、1个工程师学院、2个中外合作办学学院、7家附属医院;占地面积6223440平方米。

2、浙江农林大学

浙江农林大学(Zhejiang A&F University),简称“浙农林大”,位于杭州市,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高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入选国家“111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为CDIO工程教育联盟、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成员单位。

学校创建于1958年,时称天目林学院,1960年与浙江农学院合并成立浙江农业大学,1966年更名为浙江林学院,1970年7月与浙江农业大学合并,1979年2月恢复独立办学,2010年更名浙江农林大学。

截至2021年9月,学校现有东湖、衣锦、诸暨3个校区,占地面积32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90余万平方米,仪器设备总值4.93亿元;设有20个学院(部),67个本科专业;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16个;有教职工2100余人;有各类在校生38900余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22500余人(含暨阳学院),研究生4100人,留学生1300余人,农民大学生、继续教育学生11000余人。

3、浙江工业大学

浙江工业大学(Zheji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简称浙工大,主校区位于杭州市,是教育部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的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国家“2011计划”首批牵头高校,入选“111计划”、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孔子学院奖学金接收院校、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为亚洲规划院校联盟(APSA)、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

学校始建于1953年,其前身可以追溯到1910年创立的浙江中等工业学堂,先后经历了杭州化工学校、浙江化工专科学校、浙江化工学院、浙江工学院和浙江工业大学等发展阶段。1994年、1999年和2001,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杭州船舶工业学校和浙江建材工业学校陆续并入浙江工业大学。2009年6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签订共建协议,学校进入省部共建高校行列。2013年5月,学校成为国家“2011计划”首批认定的14家协同创新中心牵头高校之一。

截至2021年10月,设有朝晖、屏峰、莫干山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3365亩,固定资产总值48.19亿元;设有26个二级学院1个部,另举办1个独立学院;有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类别,2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66个本科招生专业;有教职工3416人。有全日制本科学生19810人,在读各类研究生12732人。

4、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Zhejiang Gongshang University),简称“浙商大”(ZJSU),坐落于浙江省杭州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的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入选“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首批建设单位、为中国(杭州)跨境电商人才联盟发起成员、食品科学与营养国际大学联盟发起成员、“一带一路”高校战略联盟成员。

浙江工商大学的前身是创建于1911年的杭州中等商业学堂,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杭州商学院;1998年从原商业部直属院校改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1999年杭州应用工程学校和杭州化学工业学校并入,2001年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并入;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浙江工商大学。

截至2021年6月,学校有下沙校区、教工路校区、杭州商学院桐庐校区,占地面积182.6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69亿元;设有26个学院,开办本科专业68个;有教职工2550余人,专任教师2070余人;有全日制本科生25500余人、各类研究生5400余人、留学生980余人;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19个;图书馆纸质图书394.34万册,数字资源90000GB。

5、浙江理工大学

浙江理工大学(Zhejiang Sci-Tech University),简称“浙理工”,坐落于浙江省杭州市,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文、经、管、法、艺术、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建设大学,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浙江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浙江理工大学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897年杭州知府林启为实现其实业救国、教育救国而创办的浙江蚕学馆,是中国最早创办的新学教育机构之一。1908年被清政府御批升格为浙江高等蚕桑学堂。辛亥革命至解放前夕,学校几度易名,坚持办学。

1959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64年由国务院定名为浙江丝绸工学院,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3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浙江工程学院。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浙江理工大学。200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

截至2021年6月,占地面积2100余亩,其中下沙校区占地1500亩。下设18个学院(教研部),举办1所独立学院,有本科招生专业58个;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4个,专业学位类别16种,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5‰;有全日制在校学生32100余人,其中研究生5400余人;有教职工2379人。

以上内容参考: 全国高等学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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