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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考3+1+2是什么意思?
湖南新高考是指在“3+1+2”模式中,“3”为全国统考科目,即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由全国统一命题;“1”为首选科目,即物理、历史中的1科;“2”为再选科目,即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科中的2科,由湖南省自主命题。
“3”为全国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每科满分均为150分,总分450分,各科均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1”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选择1门,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之所以物理和历史必须二选一,主要在于,物理是高校理工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历史是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即使是不限制物理和历史的省份,大学很多招生专业也会要求选考物理或历史,否则不能填报)
“2”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以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3+1+2”模式和传统文理分科,从目标导向、选择科目组合、考试内容上都有本质上的区别。它体现了物理、历史学科的基础性作用,突出了高校不同学科专业选才的要求,也更加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学生可在12种组合中自主选择,而传统的文理分科仅有2种固定组合。
等级赋分:
将每门选择考再选科目考生的原始分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为15%、35%、35%、13%和2%。将A至E等级内的考生原始成绩,依照等比例转换原则,分别转换到100~86、85~71、70~56、55~41和40~30五个分数区间,根据转换公式计算,四舍五入得到考生转换后的等级分。
等级赋分的优点:
一是能够较好地解决再选科目之间分数不等值的问题;
二是等级区间比例依据我省往届考生的实际状况划定,符合湖南省情;
三是能够保持考生每门学科成绩排名顺序不变,确保成绩转换的公平公正;
四是能够最大限度地保证考生的成绩具有良好的区分度,满足高校人才选拔需要;
五是可以科学引导学生选科,保证考生选考的均衡性。
“3+1+2”模式中,学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考试时不分文理,所有考生的考试试卷完全一致。而传统文理分科的数学考试科目,试卷的内容和难度不同。
3+1+2”的模式下,选考科目有12种组合,学生可根据个人爱好、兴趣、特长和拟报考高校及专业的招生要求以及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在12种组合中自主选择。
而传统文理分科仅有2种固定的组合供考生选择。其中,文科考生只能选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1种固定组合,理科考生只能选择物理、化学、生物学1种固定组合。
怎么考?
自2021年起,6月份全国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个学科,不分文理科。其中,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部分组成,只考一次,条件成熟时为考生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
其中,合格性考试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高职单招录取的主要依据,也是部分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参考或依据。合格性考试科目包括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设定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信息技术14门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门科目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每年考试一次,安排在高中二年级进行。其他科目全省统一制定方案,由各市州组织实施。
选择性考试由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组织阅卷、统一公布成绩。选择考从2021年开始实施,每年组织1次,时间安排在当年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科目考试结束后进行。选择考每科考试时长均为90分钟,考试成绩当年高考录取有效。
怎么招?
改革统一高考招生录取制度是此次高考综合改革的核心内容,也是重点和难点。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普通高校将按照“两依据、一参考”模式进行录取,即依据考生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学生。
从2021年起,合并录取批次,普通高校招生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
与之相适应,我省非提前批由现在的集中填报所有批次志愿(不含征集志愿)、分批次录取调整为不分批次、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
考生以“院校专业组”方式填报志愿,一个“院校专业组”为一个志愿单位。考生可根据本人的选考科目,对照高校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填报一个或多个相应的“院校专业组”志愿。
试卷、考试群体相同,成绩具有可比性,可以使用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3、为什么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考试成绩要实行等级赋分?
答:首选科目相同的考生,可以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根据个人兴趣特长和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要求,选择不同选考科目计入高考成绩。由于再选科目中不同学科试题的难度差异不同,报考相应学科的考生群体也不同,选考科目的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
如,考生甲选考思想政治,考生乙选考化学,两人都考了80分,考生甲排在所有选考思想政治考生的第100位,考生乙排在所有选考化学考生的第1000位。若简单地将他们各科成绩相加计入高考总成绩并进行比较,既不科学也不公平。因此,需要将不同科目的原始分按照一定规则进行转换得到等级分(转换后考生选考科目成绩排序不变),以解决选考科目的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的问题。
4、合格考成绩如何呈现和运用?
答:全省统一组织的合格考每门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
合格考各科成绩合格,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合格考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也是部分高校综合评价录取的参考,以及普通高中学校课程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测的重要参考依据。
5、选择考科目什么时候确定?
答:选择考科目由学生在高中一年级学习结束后即可选择,在高考报名时最终确定。高考报名前都可以更换所选科目,高考报名结束后不可以更改。
但在实际操作时,建议慎重考虑。一是无论哪一学科的学习,随着内容难度的增加,都可能会遇到困难,有时成绩还会暂时下滑,这属于正常现象;二是选科后,各学科就开始学习所选科目选择性必修内容,如果一段时间后再更换学科,已经进行的课程很难补课。因此,建议学生选科时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征求家长、老师的意见,科学选择,尽量避免更换学科。
6、合格考和选择考的区别是什么?
答:合格考与选择考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区别:
一是考试目的不同。合格考是标准参照考试,目的是考查全体高中学生是否达到了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定的基本学业要求,可以称为“强化基础”;选择考是常模参照考试,目的则是在“强化基础”的前提下,凸显不同高中学生在学业修习上的学科特长,可以称为“突出个性”。
二是考试科目不同。合格考覆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选择考是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普通高校招生要求以及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在“物理、历史”中必选1个科目、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自选2个科目,共计3个科目组成选择考科目。
三是考试范围不同。合格考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选择考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老课程标准为选修内容)。
四是成绩呈现不同。合格考(含素质测试、实验考查)科目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选择考中,首选科目成绩以原始成绩呈现;再选科目成绩以等级转换分形式呈现。合格考成绩终身有效,选择考成绩当年录取有效。
五是考试时间和考试机会不同。全省统一组织的合格性考试每年组织1次,安排在高中二年级。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须参加合格性考试。选择考从2021年开始实施,每年组织1次,时间安排在当年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科目考试结束后进行。
7、通过什么方式记录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
答:采用真实记录方式,客观记录学生综合素质发展各方面情况。普通高中学校通过湖南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平台,为每一名学生建立个人成长电子档案。在教师指导下,学生自主记录个人主要成长经历及突出表现;按照省教育厅统一要求,学生在每学期末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记录材料形成评价记录表;高中毕业时,根据评价系统原始记录中有代表性的典型材料,生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分和体质健康测试成绩等,由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等相关单位统一导入。
8、录取方式有什么变化?
答:从2021年起,普通高校招生依据全国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其中,高校录取将按选考物理、选考历史两个类别来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线、分别投档录取。考生以“院校专业组”方式填报志愿,一个“院校专业组”为一个志愿单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统一录取模式。
9、新高考志愿填报方式有什么变化?
答:自2021年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采用“院校专业组”的志愿填报方式。志愿填报及投档的基本单位由“院校”改变为“院校专业组”。“院校专业组”由招生院校根据不同专业(含专业或大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和人才培养需要设置,是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一所高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科目要求须相同。
同一高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之间互无关联,符合填报资格的考生可以填报某所高校的1个“院校专业组”,也可以填报同一所高校的多个不同的“院校专业组”;既可以连续填报同一所高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也可以间隔填报同一所高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
考生须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填报志愿。各招生类型具体可填报的志愿数量将另行公布。
10、实行“院校专业组”的志愿填报有什么优势?
答:高考招生作为高校选才的主要方式和通道,既要保障高校招生自主权,也要满足不同专业或学科的个性化选才要求。“院校专业组”的设计,满足了高校提出的对专业报考所设定的科目要求,也关注了学生类别划分的科目组特性,把科目作为招生专业分类的基本依据。
同时,“院校专业组”不是严格的学科或学科大类的划分,这也为高校设计有自身特点的本科人才培养项目(如实验班模式、通识教育、大类培养等)留有充分的空间。
实行“院校专业组”的志愿填报方式,有利于维护学校招生自主权,还可以保证考生的选择权,又尽可能避免考生因身体等原因受限于某专业而被退档问题的发生。
11、什么是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
答:据初步设计,我省非提前批平行志愿录取拟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根据实际参考人数的一定比例, 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分三段填报志愿和录取。
例如按高考成绩前20%、60%、90%分成三段(实际分段情况以最终公布的文件为准)。第一段考生先填报志愿,随即投档录取;剩余计划重新公布,未被录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报志愿后,再进行投档录取。以此类推。第三段志愿填报和录取后,如仍有院校专业未完成计划的,实行征集志愿。
12、分段填报志愿和分段录取的优势是什么?
答:我省2021年合并录取批次后,如继续实行现行集中填报志愿模式,考生就只有一次填报志愿和录取的机会(不含提前批和征集志愿),考生志愿填报及录取的风险加大,可能出现考生特别是高分考生因一次填报志愿失误而落榜的情况。
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和录取,可以使每一段的考生选报高校的定位更加合理,填报志愿更有针对性,可以有效降低考生志愿填报风险。
例如,某考生成绩居前15%,在第一段填报志愿后,如果没有被录取,还可以继续与第二段考生一起填报志愿和录取,增加了其录取的机会。
13、高校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有何要求?
答:高校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认真研究本校专业人才培养对高中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对每个具体专业提出选考科目要求。首先确定物理或历史科目要求;然后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和生物学科目中分专业提出1至2门科目要求或不限科目要求。
如某高校的某专业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再选科目不限,则表示考生3门选择性考试中只要选考物理就可报考该专业,对2门再选科目没有要求。我省将汇总各招生高校所提的选考科目要求后,及时提供给考生参考。

普通专升本志愿如何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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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专升本志愿如何填
普通专升本考试是一种由各地区单独组织的选拔性考试,各个考试省份的报名考试及志愿填报政策都是不一样的,报考考生需要根据报考省份查询当年的志愿填报政策进行志愿填报,一般报考省份是在报名系统中进行志愿填报,部分省份在考试前填报入湖南等,有些省份则是在考试后进行填报。
2022年贵州专升本志愿填报政策:
贫困专项计划和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免试文化课的退役士兵)安排在第一批次录取,普通类专升本安排在第二批次录取,免试文化课和专业课入学的退役士兵及高职(专科)大赛获奖学生安排在第三批次录取。
每个批次考生只能填报1所院校1个专业志愿。符合贫困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同时填报两个批次的志愿,但两个批次志愿所填报的学校必须是同一所学校,且所填报的专业相同或专业考试科目相同的两个专业(以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若考生两个批次志愿所填报的学校不是同一所学校,或虽为同一所学校但所填报的两个专业的专业考试科目不同,则考生只能参加第二批次志愿(即普通类专升本志愿)的专业考试,所填报的第一批次志愿无效。
免试文化课入学的退役士兵只能填报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高职(专科)专科大赛获奖免试生只能填报市(州)本科高校。
2022年云南专升本志愿填报政策:
考生应根据本人成绩、对应专业类别分数线、招生计划科学合理填报志愿。按照报名时选择的报考专业类别,选择相应的院校及专业,只能填报与本人专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招生专业。相同相近专业对应关系在专升本报名前已由各招生院校审核设定,考生只能按所学专业设定的对应类别、院校、专业进行填报。不同类别不得兼报。
普通考生可填报不超过20个志愿,每个志愿1所院校1个专业,不能填报专项志愿;云南省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可填报不超过20个普通志愿,不超过10个专项志愿,每个志愿1所院校1个专业,考生可根据意愿自由组合普通志愿和专项志愿的顺序。
考生志愿填报完成后,应对所填报的志愿进行保存。如需修改,重新选择院校和专业后,再次点击“志愿保存”。在志愿填报期间,考生未进行网上“志愿确认”前,可反复登录云南省专升本考生管理系统,自行填报、调整志愿。
2022年陕西专升本志愿填报政策:
专升本志愿设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志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志愿和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志愿(含职业教育本科)。符合条件的考生,在相应志愿栏填报志愿,最多可填报10个学校。
报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可填报相应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志愿(含职业教育本科)。
2022年甘肃专升本志愿填报政策:
考生须按照报考时选定的本科专业大类填报志愿,即参加考试所考本科专业大类科目对应院校及专业填报。跨专业大类填报的志愿视为无效。填报志愿分两个批次:
(一)第一批次:建档立卡贫困户志愿。经毕业院校审核,确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考生方可填报,其他考生填报本批次志愿无效。考生一次最多可报6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可报2个专业。
(二)第二批次:普通考生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在第一批次志愿中未被录取,第二批次志愿有效。考生一次最多可报6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可报2个专业。
(三)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志愿,过期一律不再补报。
2022年内蒙古专升本志愿填报政策:
缴费成功的考生根据系统页面提示,注意各高校招生章程中明确的专业录取相关要求,按照“考生类型”结合《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对应专业指导目录》(可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栏目查询)中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只能选择一个本科招生专业报考,考生须谨慎选择,报考院校及专业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023年宁夏专升本志愿填报政策:
成绩公布后,应届毕业考生依据宁夏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填报志愿,每名考生可选填同一专业的3个院校志愿。考生拟报考本科院校招生专业必须与本人高职(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如不符合要求将取消报考资格。
2022年江苏专升本志愿填报政策:
1.普通高校和独立学院在同一批次录取。录取志愿设有平行志愿、征求平行志愿和服从志愿。平行志愿设置A、B、C、D、E、F、G、H八个志愿,征求平行志愿设置A、B、C三个志愿。普通考生每个志愿必须填报同一专业大类的专业,录取时将按专业进行投档(允许将同一院校的同一专业大类的不同专业作为不同的志愿分别填报)。平行志愿在报名时同步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和服从志愿在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一并填报。
2.报考英语类、日语类、教育类(含师范类专业)、医护类等专业“专转本”考试的考生,须符合本科招生院校招生计划中对报考者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的要求,其他专业类可以跨专业报考。
2022年浙江专升本志愿填报政策:
符合条件的考生需以真实身份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www.zjzs.net
)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选择招考类别,填报志愿。
考生自行在系统里上传一张本人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片格式标准,以本人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尺寸规格:最小160*120,最大192*144)。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考类别,具体类别根据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按《对照表》确定。
每个考生可填报8个志愿,每个志愿包括一所高校和一个专业。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考类别,具体类别根据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按《对照表》确定,跨类别填报的志愿无效。填报前,考生须认真查看拟报考高校的招生简章和招生要求,确保本人志愿填报符合要求、入学后能正常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医学、
护理类等专业的具体报考要求和学制年限,由招生高校根据行业要求设定,在招生计划中予以明确。
2022年安徽专升本志愿填报政策:
安徽省省属高职(专科)院校应届毕业生(含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应届退役士兵)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脑登录zsbbm.ahzsks.cn,注册后绑定微信号和手机号码。按照报名页面指引,完成信息填报、微信小程序采像、缴费等报名流程。考生自主选择报考一所本科院校的一个招生专业。
退役士兵须在报名系统中勾选“义务兵役”或“志愿兵役”项,并按照要求使用微信小程序上传相对应的退役证明等材料,上传退役证明材料中应体现入伍地。
所有信息填报完毕并核对无误后方可提交,志愿信息一旦提交,考生将不得更改。
考生应仔细阅读报考院校招生章程或咨询招生院校,了解是否具备相应的报考资格、后续资格审核办法等再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填报的信息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填报虚假信息获取考试录取资格的,经查实,取消专升本报名考试资格,并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考生不得跨省重复报名参加专升本等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否则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2022年福建专升本志愿填报政策:
普通考生、原建档立卡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以及获奖考生志愿均以院校专业为单位填报,设置常规志愿批和征求志愿批两个批次,每个志愿均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专业志愿。考生应按本人报名时所选的类别,填报该类别内的院校专业志愿,跨类别填报的志愿无效。
2022年江西专升本志愿填报政策:
2022年专升本考生志愿分“免试计划”“未来工匠专项计划”“其它专项计划”和“普通计划”4个录取批次进行设置。
1.“免试计划”批次设置3个梯度院校志愿及1个征集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后设置6个专业志愿。限具有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资格且已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根据本人参加招生高校组织的综合评价成绩选择填报。
2.“未来工匠专项计划”批次设置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后设置2个专业志愿。限具有未来工匠培育计划资格且已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填报。
3.“其它专项计划”批次设置20个平行志愿和10个征集平行志愿。限具有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或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资格且已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填报。
4.“普通计划”批次设置40个平行志愿和20个征集志愿,所有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均可以填报此批次志愿。
平行志愿均采用“院校+专业”模式,即1个院校的1个专业为1个志愿。
2022年山东专升本志愿填报政策:
(一)建档立卡家庭考生。各专业填报志愿资格线和录取控制分数线均为85分,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可参与建档立卡家庭考生批次志愿填报、投档录取。建档立卡家庭考生可在选报专业内,同时填报建档立卡批次、校荐生批次(若填报校荐生批次,须同时达到校荐生志愿填报资格线)有相应招生计划的所有高校,每个批次最多可填报70个“专业+院校”平行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选择服从调剂,即视为该批次内,服从调剂到可填报专业范围内有剩余计划的任何专业及高校,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合理选择。
(二)校荐生。各专业填报志愿资格线和录取控制分数线均为110分,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可参与志愿填报、投档录取。校荐生可在选报专业内,填报有相应招生计划的所有高校,最多可填报70个“专业+院校”平行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选择服从调剂,即视为该批次内,服从调剂到可填报专业范围内有剩余计划的任何专业及高校,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合理选择。
(三)自荐生。自荐生各专业填报志愿资格线和录取控制分数线均为110分。可在选报专业内,填报获得自荐资格的高校及相关专业,最多可填报70个“专业+院校”平行志愿。
(四)保送生。保送生无需填报志愿。
(五)仅报考“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的考生无需填报志愿,兼报“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与普通专升本的考生需填报普通专升本志愿。
2022年河南专升本志愿填报政策:
考生依据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2年专升本招生来源计划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时间、办法另行安排。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每个考生可填报1—5个学校志愿。投档规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即:将该专业全体上线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排序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英语、专业综合科目成绩排序。
经审核认定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录取,实行计划单列,在填报志愿时可兼报单列计划和非单列计划的高校,仍为平行志愿。
2022年湖南专升本志愿填报政策:
(一)免试生录取。免试生的录取工作提前进行,须于4月15日前全部完成。退役大学生士兵、竞赛获奖考生及报考“湖湘工匠燎原计划”考生分别按照附件2、3相关规定进行录取。未被免试录取的考生,可参加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本科高校组织的考试及录取。
(二)普通考生录取。普通类考生的录取工作安排在5月15日左右进行。各本科高校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某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时,参照本校其他专业录取率的平均水平合理确定该专业普通考生的录取率。
(三)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适当提高脱贫家庭毕业生的录取率,原则上不高于本专业常规录取率10个百分点的比例。具体录取时,脱贫家庭毕业生与普通考生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完成后,如该专业的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没有达到比例(常规录取率基础上增加10个百分点,以该专业脱贫家庭毕业生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进行计算),通过追加并单列部分计划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
(四)追加计划。录取过程出现的考生同分成绩,脱贫家庭毕业生及免试生录取计划不足等情况可追加部分计划。有关学校可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报省教育厅统筹研究后下达追加计划。脱贫家庭毕业生考试成绩在公布计划范围内录取的,不需要追加计划,但纳入学校该专业录取比例的计算基数。
2022年广东专升本志愿填报政策:
普通专升本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投档单位。
1.退役大学生士兵
退役大学生士兵投档录取不统一划定最低分数线,省招生办公室在考生综合考查成绩合格基础上,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综合考查成绩和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即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按考生成绩或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成绩或排位靠前的考生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逐个检索,在综合考查符合的前提下,按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在投出的考生中按照招生简章择优录取,不得跨院校专业组录取或调剂。
当考生符合所填报院校专业组条件时,则进行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招生简章择优录取。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其后续院校专业组志愿。
排位相同的考生同时投档,院校增加计划录取。
经省招生办公示的在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直接投档录取符合条件的第一顺位院校专业组、第一顺位专业。
2.普通考生
省招生办公室在划定的三门考试科目总分和专业综合课两条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四科总分(含加分)和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即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按考生成绩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位靠前的考生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逐个检索,在考试科目组符合的前提下,按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在投出的考生中按照招生简章择优录取,不得跨院校专业组录取或调剂。
当考生符合所填报院校专业组条件时,则进行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招生简章择优录取。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其后续院校专业组志愿。
经招生院校审核同意、公示并报省招生办备案的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直接投档录取符合条件的第一顺位院校专业组、第一顺位专业。
2022年湖北专升本志愿填报政策:
普通考生及专项计划考生。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普通考生及专项计划考生于2022年4月1日至5日登录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进行网络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2022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报名申请表》,同时上传本人照片、身份证、学籍证明等材料。考生对其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根据招生高校有关报考专业要求,每名考生限报1所高校的1个相关本科专业。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其专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报考本科医学类专业保持相同。
2.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3月25日至30日进行预报名。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登录报名平台,按要求如实填写《2022年湖北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校专升本申请表》,同时上传本人照片、身份证、退出现役证、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证明)、入伍地证明、立功受奖证明等材料;第二阶段,4月1日至5日进行志愿填报,填报要求同普通考生一致。非退役大学生士兵不需参加预报名;未参加预报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能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志愿。
2022年重庆专升本志愿填报政策:
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为一个志愿,共设30个“院校+专业”平行志愿,考生最多可填30个平行志愿。
专升本录取,分专项批次(包括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技能竞赛免试生,下同)和普通批次两个阶段。首先录取专项批次,专项批次录取后,进入普通批次录取。所有批次录取安排征集志愿一次,征集志愿设置与初次填报相同。所有考生只能选择一种身份填报志愿和参加录取 ,未被专项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批次录取。
2022年河北专升本志愿填报政策:
2022年我省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成绩公布后填报院校志愿的方式,即考生先行选择报考专业参加考试,成绩公布后达到选拔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再填报该专业(联考专业)所包含的院校志愿。
成绩公布后,上线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于6月10日9时至6月13日17时登录专升本报名系统,按报考专业(联考专业)填报 1-5个院校平行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参加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于 6月10日9时至6月13日17时登录专升本报名系统,按报考专业(联考专业)填报 1-5个院校平行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2022年山西专升本志愿填报政策:
(一)志愿设置。建档立卡专项批、普通批分别设置8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设置形式为院校+专业。
(二)填报志愿要求。考生进入填报志愿页面后,应认真阅读填报说明和有关提示,按要求填报志愿。填报志愿后,考生必须点击志愿填报页面下方的“确认提交”按钮。如果未点击“确认提交”按钮,则志愿信息无法上传至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志愿信息数据库服务器,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无效。
2022年辽宁专升本志愿填报政策:
1、设2个有序志愿和服从志愿。
2、
内蒙古民族大学设1个志愿。
1.专升本的招生专业与考试科目(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有着严格的对应关系要求,考生填报志愿须严格遵循这种对应关系。未按要求填报志愿的视为无效志愿。
2.报考内蒙古民族大学的考生须符合内蒙古民族大学报考条件,且志愿只能填报内蒙古民族大学,报考的本科专业应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对应。
3.为有利于学生顺利完成本科学业,鼓励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考的本科专业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大体对应。
4.退役大学生士兵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只有填报安排相应计划的院校和专业才能享受相关照顾政策。
2022年吉林专升本志愿填报政策:
普通考生报名。拟参加2022年专升本教育考试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普通考生”入口,填写报名基本信息、报考专业及志愿等。根据所报专业培养学校设置情况,选择填报同一专业的多个学校志愿,并选择如未被填报志愿学校录取情况下,是否愿意调剂到同一专业未选的其他培养学校。
2023年黑龙江专升本志愿填报政策:
2023年全省专升本考试实行平行志愿录取。4月6日至8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为8:00-17:00),普通考生和特殊类型考生按照分别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和要求,选择填报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相同的5个平行志愿。其中,兴边富民支教团递补考生在正常普通考试类别填报志愿。
专升本志愿填报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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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
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部标代码为12658。
第三条 学校隶属于湖南省教育厅,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由湖南理工学院主办的独立学院,办学层次为本科,学校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沿岸开放城市——湖南省岳阳市。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招生就业办为学校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上报招生有关数据工作,做好招生工作总结。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纪检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小组,遵循“参与中监督、监督中服务”的原则,监督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的贯彻实施,实行全程监督,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 学校招生就业办的通讯地址为:湖南省岳阳市湘北大道,邮编:414006,联系电话:0730-8648876,传真:0730-8640244。电子邮箱: hnistzsb@163.com,学校网址:
www.hnist.cn
。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招生就业办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会同教务管理、学生管理等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校务会议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条 学校招生就业办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生源计划,经学校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做好本校本科招生计划预留及使用。预留计划使用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程序审批。主要用于平衡本科批次平行志愿投档的各地上线生源,及用于对进档后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就业办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生源计划按要求及时寄(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通过规范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招生工作人员
第十三条 学校选拔能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的教师和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 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高考。
第五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十五条 招生工作人员必须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自觉遵守录取有关规定,按程序、要求进行招生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得擅自改变招生录取计划。
第十六条 招生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必须注意做好招生期间的保密和安全工作,不得丢失有关文件、资料和档案,不得泄露内部有关招生工作的信息。
第六章 专业录取要求
第十七条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且必须英语口语测试合格,英语高考单科成绩90分以上。
第十八条 非英语专业的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非英语语种考生被录取入学后,公共外语实行英语教学。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学校原则上按不超过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根据考生志愿及录取情况,招生就业办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
第二十条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以考生的投档成绩作为排队时的基准成绩,对加分考生按加分后成绩排队。
第二十一条 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如果考生所有填报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可以调剂到相近专业,不服从调剂,则退档。 高考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以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依次按单科成绩高低录取。对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实行高考改革的省市,则按照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规则要求,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否则作退档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二十二条
体育教育专业湖南省外体育考生文化上线,按专业成绩由高往低录取(如专业统考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女生,其次按文化+专业统考分的综合成绩)。在湖南省按文化+专业统考分的综合成绩由高往低依次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专业统考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三条 各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
第二十四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及身体条件的要求,除专业录取要求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原则上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要求形体端正,没有残疾。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第二十六条 学生在校期间,收费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
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当年核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第二十七条 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照《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国家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实施办法》,对优秀学生进行奖励;入学前,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
第九章 特别说明
第二十八条 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正在启动独立学院转设工作,2020级及以后的学生颁发的毕业文凭和学位证书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学校2020年各省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三十条 其余事项参照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高校本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办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
202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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