橘子网小编给大家带来了浙江省各大学转专业条件 浙江药科职业大学可以转专业么相关文章,一起来看一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帮我比较一下下面4所浙江的大学
排名是4123
1.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的独立学院。学院是按新型办学模式和运行机制建立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现有在校本科生5500余人。
学院地处风景秀丽的杭州西湖景区北侧、文化氛围浓郁的城西文教区内。学院占地200余亩,教学行政用房建筑面积74200万平方米,学院建设了能满足专业教学需要的计算机网络实验室、标准语音室及各类专业实验室,拥有充足的多媒体教室、丰富的图书资源和先进的校园网络。学院教学设施齐备,校园环境幽雅,生活设施优良,是理想的求学之地。
学院遵循“依托母体,发挥优势,办出特色,创新发展”的办学方针,以浙江财经学院雄厚的师资与教学条件为后盾,按新型模式进行办学,秉承浙江财经学院教学严谨、管理规范、学风良好的传统,创出独立学院“民”、“独”、“优”特色,旨在培养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专业人才。
学院已经建立起适应独立办学需要的较为完善的组织架构和优秀的管理团队和教师队伍。学院已设有
财政系、
会计系、金融系、管理系、信息系、
法学系、经贸系、外语系、人文系和基础部等9系1部教学机构,各系部主任由浙江财经学院相关二级学院(部)具有丰富教学和管理经验的专家、教授担任。经过七年的发展,学院已经建成了一支德才兼备的优秀教师队伍。专任教师队伍中41.41%的教师具有高级技术职称,67.78%的教师具有硕士以上学历。
学院顺应浙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设置社会需求前景看好的专业。努力构建起“按社会需求设专业,按学科打基础,按就业设模块,使学生横向可转移、纵向可提升”的本科培养体系。目前设有
财政学、
税务、
行政管理、
劳动与社会保障、
会计学、
审计学、
财务管理、
金融学、
保险、
工商管理、
工程管理、
市场营销、
人力资源管理、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电子商务、统计、法学、
经济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英语、
汉语言文学、
广告学、
艺术设计等24个本科专业。学院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计划,2006年面向浙江省招生1780人。
学院不断深化以素质教育为主题的教学改革。针对学生特点,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大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经过几年的努力已显现可喜的成效,如在反映学生科技创新能力的数学建模、程序设计、会计信息化等竞赛和反映学生综合才艺的竞赛中,我院学生频频获奖:他们曾先后获得了2004年美国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二等奖,全国数学建模竞赛浙江赛区三等奖,2005年第四届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浙江省三等奖,2004、2005年浙江省大学生程序设计大赛一等奖、三等奖,2005年浙江省大学生高等数学竞赛优秀奖,2004、2005年度浙江省大学生财会信息化大赛一、二等奖,2005年浙江省健美操锦标赛个人组第二名,2005年浙江省大学生定向公开赛女子第三名,2005年淘宝网大学生创意策划大赛杭州赛区优秀创意策划团队奖,2005年度浙江省第三届武术锦标赛一等奖等诸多奖项。
学院已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激励学生学习和创新的有效机制。学院按一定比例实施学生转专业;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可在第三学年按一定比例转入本部学习,取得浙江财经学院文凭;学院还设有东方学苑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近10项各类奖学金,获奖面达40%以上;同时,学院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申请修读“双专业、双学位”,并鼓励优秀毕业生积极报考硕士研究生,对考上研究生的同学,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
学院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工作,将就业指导课正式列入培养计划。学院经过七年的开拓进取,在人才培养上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日趋严峻的情况下,我院毕业生就业率近年来始终保持在全省同类高校前列。从毕业生流向看,该院2003届、2004届、2005届毕业生均有10%以上考入国家、地方公务员;每年有多人考取重点大学研究生,进入高等学府、金融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各类大型企业的毕业生比例也较高。用人单位普遍反映,我院学生具备较强的协作精神和创新能力。
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由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颁发全国统一的本科毕业文凭;凡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浙江财经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2.中国计量学院现代科技学院
中国计量学院现代科技学院于1999年7月经浙江省教育厅同意、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设立,是以新的办学机制和办学模式试办的独立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按教育成本收费,按民办机制运作。2004年11月28日,经教育部正式批准为独立学院。
学院校园占地面积300亩,其中教学区200亩,生活区100亩;规划校园面积600亩。拥有教学行政用房建筑面积达5.5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2603万元,图书达25万册(不含电子图书)。学院设有办公室、教务部、学工部、财务部、基建办以及机电工程系、计量技术工程系、
信息工程系、管理系、生命科学系、外语系、法学系、人文社科系和基础部。拥有工、管、法、文、理、经六大学科门类19个本科专业,在校生5005人,聘期一学年以上的、相对固定的专任教师262人,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比例达到34.7%,硕士以上学位教师185人,占教师总数的70.6%。
学院按照“依托母体,办出特色,以人为本,以质为先”的办学思路,积极探索“依托母体办学,相对独立运作,资源共建共享,合约管理运行”的办学模式,依托母体良好的办学条件、雄厚的师资力量、鲜明的办学特色,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目的,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和办学声誉,2003、2004两届本科毕业生初次签约就业率分别达到84.21%和90.21%,初次就业率为93.86%和94.41%。
学院2005年后的发展定位是:严格按照教育部(2003)8号文件的规范要求,致力于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致力于深化教学改革、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到2010年,把学院建设成为具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品牌效应及影响力的省内一流独立学院。
学院2005年后的发展目标是:到2010年,拥有工、管、法、文、理、经、医(药)等七大学科门类30个左右本科专业,在校生稳定在8000人左右,专任教师稳定在400人左右,其中,教授、副教授比例稳定在35%左右,教学行政用房建筑面积、教学仪器设备总值、学生生活设施、图书资料等办学指标达到本科教学评价指标优良标准。
浙江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特色明显,优势突出,理、工、文、经、管、法、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建设大学。现为中央和浙江省共建共管、以浙江省为主管理。学校坐落在经济繁荣、人杰地灵的历史文化名城杭州。1999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由原浙江丝绸工学院更名为浙江工程学院。2004年5月,经教育部同意,学校更名为浙江理工大学。
学校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前身
蚕学馆创办于1897年,为我国最早创办的新学教育机构之一。百年办学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形成 “求知求实、创新创业”的优良传统和求是笃实的校风,“厚德致远,博学敦行”的校训。学校1959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79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83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93年经教育部批准获得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权,1995年开始与
浙江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同年获准招收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2000年获得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2年获得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和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权。学校已形成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和和留学生教育、国际合作教育以及成人教育等多层次、多类别的办学格局。
边门 学校下设17个学院(教学部)和1个独立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4000余人,其中研究生1600余人。现有本科专业51个,其中国家(教育部)特色专业4个,省重点专业(含在建)11个。拥有2个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工程硕士领域,5个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4个浙江省"重中之重"学科,8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 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7个省级研究平台。拥有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门国家精品课程。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1700余人,其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500余人,正高职称170余人,有教育部创新团队一个,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6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4人,博士生导师39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44人,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入选者3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教师30人,另聘有一批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兼职教授170余。
学校坚持以科研工作为重点,科研学术水平不断提高,在众多领域完成了一系列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和国家、省部基金科研项目,近五年获各类科研奖励170余项,其中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4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鲁迅文学奖1项,省部级奖励60余项。科技工作综合指标一直稳居于浙江省属高校的先进行列。
学校秉承“厚德致远,博学敦行”的校训,坚持以育人为根本,以教学为中心,在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拥有国家精品课程2门,一批教学成果获得了国家和省部级奖励。有一大批学生在全国、省、市级各类重要学科竞赛及国际服装设计比赛中取得佳绩。毕业生以基础扎实、作风严谨、创新创业能力强而深受社会欢迎,学生遍及全国各地及世界许多国家。近几年学校本科学生录取分数线和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一直名列浙江省高校前列。
体育场 学校综合办学条件优良,基本设施齐备。建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实验楼、信息中心、语音中心、网络中心和一流的体育设施,具有现代网络环境下的信息平台。图书信息中心设施先进,馆藏特色鲜明,是浙江省高校数字化图书馆下沙高教园区区域中心和国内学科资料最齐全的服装与艺术设计情报中心之一。校园环境优雅,布局合理,是孕育桃李、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学校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每年派遣教师出国进修、讲学、合作科研及参加其它学术活动,与美国、英国、日本、澳大利亚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多所高校与科研机构保持密切的协作关系,积极探索“3+2”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建立联合研究中心,邀请外国专家、学者来校讲学,国际化办学趋势日益明显。
有着百年辉煌历史的浙江理工大学,在新世纪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全校师生正满怀信心,齐心协力,埋头苦干,开拓创新,为早日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而阔步迈进!
3.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是一所由浙江理工大学举办的,以纺织、服装、艺术设计为特色,理、工、文、经、管、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独立学院,于2000年开始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2005年初,学院顺利通过教育部对学院办学条件与教学工作的专项检查和确认。学院在“中国校友会2006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上排名第42名。
学院位于杭州市文一西路960号,占地面积563亩,总建筑面积近18万平方米,办学设施完善。图书馆、多媒体教室、语音教室、专业实验室以及体育馆等基础教学设施齐全,校园环境优雅。
依托浙江理工大学的综合办学优势,紧密结合浙江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学院不断完善专业结构与布局,现有纺织服装系、机电系、经管系、艺术与设计系、人文系、建筑系、外语系、基础部和体育军训部等7系2部。现有本科专业及方向35个,在校生8900余人。2008年计划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1630名。对2008级学生中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条件者授予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自开办以来,学院依托并充分发挥浙江理工大学学科专业特色明显、师资力量雄厚、办学设施完善等优势,继承和发扬浙江理工大学“求知求实、创新创业”的优良传统和“求是笃实”的优良校风,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学生特点,强化英语、计算机等基础教学,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学院依托浙江理工大学雄厚的师资力量,现有专任教师400余人,其中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140余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260余人。
学院一直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毕业生基础扎实,社会适应性强,深受用人单位欢迎,毕业生就业率一直稳居浙江省同类高校前列。
面对高等教育大众化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在浙江理工大学雄厚实力的支持下,学院将继续努力,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管理水平,力争办成一所特色鲜明、教育教学质量高、深受社会欢迎的多科性独立学院。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是浙江理工大学申办的一所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于1999年10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组建,2000年开始面向浙江省招收全日制本科生。
浙江理工大学的前身是创办于1897年的蚕学馆,是一所以工为主,特色明显,优势突出,理、工、文(艺)、经、管、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杭州市,分下沙、文一两个校区。1999年4月学校由原浙江丝绸工学院更名为浙江工程学院。2004年5月经教育部同意更名为浙江理工大学。
科技与艺术学院位于杭州下沙高教园区文泽路8号。现有本科专业27个,在校生6800余人。学院下设纺织服装系、机电系、经管系、艺术与设计系、人文系、建筑系、基础部等教学机构。自开办以来,学院紧密结合浙江省地方经济建设需要,充分发挥并依托浙江理工大学学科专业特色明显、师资力量雄厚、办学设施完善等优势,经过几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以服装、经贸管理、信息电子、艺术设计类专业为主,以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的办学特色。
近几年来,学院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学生特点,强化英语、计算机等基础教育,教育质量不断提高。为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院设立包括香港桑麻基金会奖、陈香梅奖学金、综合素质奖、十佳民办生奖及优秀学生奖等在内的十余种奖学奖,并对在某一方面(如文艺、体育、数学建模、电子设计、“挑战杯”竞赛等)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给予专项的“突出贡献奖”。自2004级学生起,对符合毕业资格的学生授予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经浙江理工大学学位委员会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授予浙江理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我院一直坚持重视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和创新精神,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多年来,我院的毕业生基础扎实,社会适应性强,深受用人单位欢迎,毕业生就业形势一直较好,就业率一直稳居浙江省高校前列。
面对高等教育大众化带来的良好机遇,在浙江理工大学雄厚实力的支持下,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力争将科技与艺术学院办成一所特色鲜明、教学质量高、深受社会欢迎的多科性独立学院。
4.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浙江工业大学举办、2004年由教育部确认的独立学院,是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常务理事单位、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会独立学院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
学院位于杭州市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内,依山傍水,风景秀丽,环境优雅。校舍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图书馆面积13000平方米,各类藏书45万余册,共享浙江工业大学图书(含电子图书)370余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600余万元,拥有各类实验室52个,教学用计算机近1800台。
学院设有7个分院1个系1个教学部,即经贸管理分院、信息工程分院、人文科学分院、机电工程分院、外国语分院、建筑分院、创意设计分院、理学系、体育军训部。专业设置紧密结合浙江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现有29个本科专业,涉及工、理、文、法、管理、经济六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近8600人。
学院遵循“依托母体、相对独立、办出特色”的办学方针,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深化改革,强化实践,致力于培养知识结构合理、富有创新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人才。通过专业特色建设、专业自主招生等一系列措施,教学质量稳步提高,专业特色初步显现。 “武器系统与运用工程”学科被评为浙江省重点学科,教改项目——《独立学院教学管理的研究与实践》获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学生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国家英语四级考试通过率稳居同类院校前列,在各级各类竞赛中屡创佳绩,获得国际级奖项1项、国家级奖项49项、省级奖项200余项。
学院在依托浙江工业大学师资优势的基础上,着力引进高层次人才,聘请国内外高校的知名教授和企事业单位的专家、学者、高级技术管理人才为学科带头人,实施“青年教师进修学校”制度,逐步建成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学术水平和实践能力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515人,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占33.4%,硕士研究生学位以上教师占近80%;硕士生导师13人,依托浙江工业大学学位点招收硕士研究生;学院教师获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156项,其中省部级以上36项;科研经费1600万元;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517篇,被SCI、EI、ISPT摘录41篇;出版学术著作9部;专利5项。
学院坚持“以学生为本”的理念,为每个学生的成才搭建平台、做好指导。每年有2%的优秀学生被选入浙江工业大学学习,享受校本部公办学生同等待遇;实施“新生导师制”、四年一贯制《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设立学生课外科技基金,开展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突出对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英国诺丁汉-特仑特大学、美国威廉·帕特森大学、韩国庆州大学、比利时鲁汶工学院等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学生留学深造提供更多的便利通道。
“十一五”期间,全院师生秉承浙江工业大学 “厚德健行”的校训,弘扬“尚德致知、敢为人先”的之江精神,全力打造“报考到之江,成才在之江,用人找之江”三大品牌,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能主动适应浙江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具有完善的本科生培养体系和研究生培养能力的国内知名的高水平独立学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其他有关文件精神和福建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以下简称“嘉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厦门大学与厦门嘉庚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并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的全日制独立学院,是一所应用型综合性大学。嘉庚学院位于厦门湾南岸的厦门大学漳州校区。
第三条 嘉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嘉庚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五条 嘉庚学院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办学特色
第六条 名校办学是嘉庚学院发展的品质保证。厦门大学在教学资源等方面给予共享,满足了嘉庚学院高起点高水平的发展需求。从2014年开始,嘉庚学院与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开展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目前在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78人。
第七条 强化实践能力培养的教学体系。学校遵循“教学与科研并举,以有效教学见长”的发展思路,强调面向人才市场需求,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基于以上思路,学校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制定与修订:创新实践教学理念,强化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育,加大实践教学活动的比重,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25%、艺术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40%、理工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35%;尊重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充分满足学生的个体发展需求,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最大选择空间,选修课程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不低于40%,专业课程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不高于55%;精心打造创新创业课程体系,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第二课堂实践活动,学生参与的学术科研、学术竞赛、社会实践,以及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均纳入学分管理。此外,学校还通过设置实践教学周、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平台及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鼓励新型的实践教学形式、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举措,着力加强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提升教师科研能力、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和企业的能力。
第八条 灵活自由的转专业制度。给予学生转专业的权利,是嘉庚学院始终坚持的一项政策,其出发点是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和个性发展,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只要学校教学资源许可,学生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就可转入心仪的专业。
第九条 强力推进国际合作。学校自办学以来,已与来自美国、英国、日本、西班牙、新加坡、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荷兰等国家以及台湾地区的二十余所高校开展校际交流与合作,建立了各种人才培养合作平台,形成2+2、3+1、3+1+1、4+1、一学期交流、寒暑假营等多种合作模式,为学子们提供了多元选择。每年有数百名毕业生进入国外高校继续深造,其中六成左右赴世界QS排名前200的高校深造。
第十条 双语教学的模板——国际班。2007年1月,嘉庚学院开设了国际班,该班每年在
国际商务学院、管理学院、会计与金融学院大一新生中选拔60名学生,分为两个班,推行纯英文环境下的专业教学,培养真正的双语人才。
第十一条 倡导快乐体育的体育教学俱乐部制。2008年2月,嘉庚学院在全校范围内推行体育教学俱乐部制,学生可自选锻炼项目、自选锻炼时间、自选授课教师。学校意在通过实施这一教学模式,培养学生对某些体育项目长期的兴趣,帮助他们树立“终身体育”的意识。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招生批次
第十二条 嘉庚学院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艺术类在福建省按本科A批次招生;普通类在浙江、山东、上海、广东、辽宁、北京、海南、福建、河北按本科批次招生,在天津按本科B批次招生,在四川、广西、内蒙、湖北、江西、贵州、云南、重庆、江苏、安徽、河南、吉林、甘肃、陕西、宁夏、新疆、西藏、青海、黑龙江等省市按本科二批次招生。其他省份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批次,分别以生源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嘉庚学院2020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涵盖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54个本科专业,82个专业方向。在录取过程中,如报考各专业人数不平衡,在生源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协调下,嘉庚学院可以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的调整。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嘉庚学院根据生源省份的出档规定和报考我校的生源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 120% 以内(内蒙古自治区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
第十五条 录取时,专业投档采取“分数优先”方式(浙江、山东除外),不设级差分。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录取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分数情况调剂到相关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江苏考生选测科目均不低于“C”,专业投档不考虑等级,亦采用“分数优先”方式。若出现同分情况,按照《关于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0年普高招生同分专业录取原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六条 嘉庚学院在浙江省、山东省按照“专业+学校”的组合方式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在上海市、北京市、海南省、天津市按照“院校专业组”的方式进行投档录取,有关志愿填报及录取规则考生可咨询各省招生主管部门。
第十七条 嘉庚学院原则上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各种优惠政策的相关细则。
第十八条 嘉庚学院面向全国招收非师范艺术类专业考生,其中
音乐学专业只招收钢琴和声乐方向的考生,
音乐表演专业不招收古琴、口琴、巴乌和陶笛方向的考生,
舞蹈表演专业不招收体育舞蹈和健美操专业的学生。各专业遵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动画、音乐学、音乐
表演、舞蹈表演专业考生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福建省
美术类投档后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音乐及舞蹈类投档后按专业分排序择优录取(专业分相同时按照《关于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0年普高招生同分专业录取原则》执行)。福建省美术类综合分计算方式:
美术类专业 综合分 = 文化投档成绩(含位次的平行志愿特征分)× 50%+ 专业省统考成绩× 2.5 × 50% 。
第十九条 体检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以及教学厅(2010)2号、教学司函(2010)22号文件为基本依据。
第二十条 除报考英语专业要求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外,其余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嘉庚学院开设的公共外语课有英语、
日语。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嘉庚学院实行学分制管理,并参照教育成本收费。根据闽价费〔2015〕171号文件,收费标准如下:
1.
汉语言文学、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
税收学、法学、英语、
新闻学、
广播电视学、广告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
旅游管理、电子商务、行政管理、
物流管理、国际商务、工程管理(工商项目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文化产业管理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 18000 元人民币。
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自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建筑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
机械电子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程管理(房建工程项目管理)、
风景园林、
城乡规划、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物联网工程、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车辆工程、
机器人工程、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智能科学与技术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 20500 元人民币;
3.
土木工程、
工程造价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0000元人民币;
4.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1000元人民币;
5.动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 22500 元人民币;
6.每人每学年住宿费1380元人民币(独立卫生间)、1150元人民币(非独立卫生间),四人间。
第二十二条 上述收费,以物价部门最终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退费办法按闽价费〔2013〕41号文件执行。
第七章 奖励、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凡高考总成绩(文化成绩,下同)名列所在省份前 100 名的文、理科考生,第一志愿(或第一轮)填报我校且被录取者,奖励人民币 10 万元。
第二十四条 各省份凡高考总成绩(卷面分数,下同)在所在省份普通类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浙江省参照浙江省第一阶段分数线、广东省参照广东省高考优先投档线、其它新高考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就高不就低)执行,以下简称“本一线”。江苏省统考科目总分在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且选测科目在2B及以上)的文、理科(普通类)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填报我校且第一轮投档被录取者(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被录取者),如超出普通类本一线10分以上(含10分),奖励人民币4万元;如超出普通类本一线18分以上,奖励人民币6万元。
第二十五条 被录取的考生如果同时符合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条件者,只能享受最高的一项奖励。
第二十六条 嘉庚学院设立“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奖学基金”,每学期向全校 30% 以上的学生颁发各项奖学金。香港道德会在嘉庚学院设立“香港道德会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贫困学生扶助基金”,用于每年资助200名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各院系设立了富仪奖学金、重宇合众崇慧奖学金、学生科技创新奖学金、孝敬长辈奖励基金等奖助学金项目,奖励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
第二十七条 嘉庚学院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闽教办财〔2007〕44号)及其相关文件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帮助有需要的优秀学生完成学业。
第八章 文凭发放
第二十八条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由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颁发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实行电子注册;经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由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九章 就业情况
第二十九条 嘉庚学院始终坚持从学生角度出发,提供切合学生特点、符合学生需求的指导和服务,已形成就业、创业、国内升学、国外留学多元化协调发展的格局。学校从“工作体系、招聘市场、多元指导、重点帮扶、细致服务”五个层面上深耕细作,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优化就业工作机制,形成了“一点五面”的就业工作全方位布局。历届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历年就业率均在96%以上。在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发布的《福建省本科高校毕业生竞争力报告》中,嘉庚学院名列前茅:在月薪调查项中,嘉庚学院位列“福建省本科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毕业五年月薪”第一名;在“福建省本科综合类高校毕业五年月薪”排名中,嘉庚学院位列第四;在“福建全省本科综合高校总监级别占比”排名中,位列第二名。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招生录取期间,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电话:0596- 6288720)。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教育网) ,
(公网)
通信地址:福建省·招商局漳州开发区厦门大学漳州校区嘉庚学院 邮编: 363105
联系电话: 0596-6288416
传 真: 0596-6288814
电子邮箱: admissions@xujc.com
咨询QQ: 651042041
招生网站(WEB&WAP):
新浪微博: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招生办
微 信 号: xujc_zsb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嘉庚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可以
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是2021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本科层次职业院校,由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办。
橘子网
学校是全国第一所药科类本科层次职业院校,是全国药监系统唯一一所本科学校,也是浙江省唯一一所公办职业本科学校。
原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全国最早独立设置、浙江省唯一一所医药类院校,有着深厚的办学底蕴,在医药教育界也是一块老牌子。
这么多年来,学校一直秉持“厚德厚朴,励志远志”的校训精神,坚守医药行业,服务健康事业,为浙江省乃至全国的医药行业培养了大批医药类高素质应用人才,被业内誉为“医药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摇篮”。
学校办学地在宁波,现有奉化、鄞州两个校区。学校各类办学条件充足,两个校区总面积933亩,校舍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教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到1.75亿,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1万余人
以上就是橘子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浙江省各大学转专业条件 浙江药科职业大学可以转专业么,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相关文章关注橘子网:
www.tiejuzi.com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